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演进的新形势,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自立自强,突出应用导向,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方向,引发各界广泛关注。
事实上,从早期的数字人和算法推荐,到近两年来ChatGPT、DeepSeek的走红,人工智能在信息传播中日渐发挥重要作用。综合而言,基本包括四个方向:“加法”作用,即人工智能助力信息的加工、整合和优化,让内容创新呈现出空前繁荣;“减法”作用,即人工智能在信息传播中提供的筛选、过滤功能,特别是AI搜索带来的人机协作;“乘法”作用,即人工智能以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和精准的个性化推荐,重构生产者与用户之间的关系;“除法”作用,即人工智能所能提供的AI识别等能力,可实现信息传播中的风险去除。
加法:人工智能增强表达能力
内容呈现的多元化、立体化,生产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是人工智能在以传统媒体、自媒体为代表的信息传播进程中,表现最为突出的一个方面。以天气预报、体育赛果和股市信息等为例,借助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算法等手段,媒体已不需要通过记者手动来完成报道的撰写。与此同时,自动匹配视频素材、自动配音和数字人播报等形式,也都让人工智能充分介入到媒体的生产链条中,这极大地控制了人力成本,同时又释放了巨大的创造力。
在此基础上,有些媒体开始借助文生图、文生视频等功能,训练人工智能更好地理解语义以及背后的诉求,从而在各类事件发生后快速生成AI辅助或创意视频,用于弥补相关画面的不足。此类借助技术实现的新内容、新表达,为舆论场注入大量新鲜空气,按照麦克卢汉“媒介即讯息”的理论,它们的出现本身也是闻所未闻的、新颖的信息。从这个角度说,人工智能为信息传播实现了“做加法”。《意见》中也指出,要推动人工智能在繁荣文化生产、增强文化传播、促进文化交流中展现更大作为。
与之相对应的,如何精准识别借助AIGC生产的内容,也正成为媒体的把关难题之一。行业治理举措正陆续出台,其中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已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多个商业平台此后陆续宣布上线此类标识方法,让AIGC内容的规范传播有了更好保障。
减法:人工智能完善搜索和筛选
随着互联网的持续发展,信息传播环境发生了空前变化,海量内容在制造空前繁荣、满足人类需求的同时,因其泥沙俱下也带来了麻烦,例如一些人为制造的不实信息传递出恐慌或不安。而我们要想找到最为匹配个人需求的信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就有了AI搜索。
相较于早期搜索引擎时代,人类与平台的关系充分依赖于关键词,可搜索的数据范围也较为有限,进入AI搜索时代之后,首先就是AI可查询的面更广了,对语料的积累也更全了。更为重要的是,此时机器不再被动地听从指令,从关键词导向枯燥的文本结果,而是可以根据语义实现与人类的协作,比如“请生成一张喜马拉雅落日风格的壁纸”。在大模型的加持下,人类可通过连续追问与机器实现深度交互,由人工智能完成高效率的信息检索、筛选与加工。
这样一种更灵动的人机协作,效果就是一种“做减法”,帮助人类在参与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抵御干扰、屏蔽噪音,更好适配个人需求。当然,伴随而来的AI幻觉问题亦值得重视。
乘法:以推荐算法提升传播效能
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加速演进,推荐算法日益成为热门词汇。中国人民大学高瓴人工智能学院给出的定义显示,算法本质上是“以数学方式或者计算机代码表达的意见”。机器推荐则是基于这些意见所作出的智能筛选,即给用户想看的,或者机器分析认为是用户需要看的。
商业平台的推荐算法对信息传播效能的贡献,可以说是“乘数”级的,也解决了大众传媒长期以来的痛点。除了前述精准提供用户自身需要的内容,机器还可以通过对用户行为的监测和学习,给用户找到潜在的兴趣内容,同时排除掉不感兴趣的内容。更关键的是,机器对于用户的理解能力加深后,脱离单纯的内容传播,可以广泛应用于经济发展之中。例如,持续壮大的社交电商、兴趣社交和盲盒经济等,无一不与用户的兴趣深度相关。《意见》中即提出,“拓展体验消费、个性消费、认知和情感消费等服务消费新场景”,以及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对织密人际关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当然,推荐算法在提升传播效率的同时,也面临制造信息茧房的诟病。这也提醒相关部门,一是要重点整治算法滥用,防止对谣言的传播和极端观点的扩散提供便利;二是要推动算法透明,让平台明示其算法机制,便于接受监管;三是要着力提升全社会的媒介素养。
除法:从AI识别到“除风险”
人工智能就像一把双刃剑,带来了内容创新上的空前活力,也制造了相当大的监管难题。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仅抖音平台的月活跃用户规模就已突破10亿,达到10.01亿。抖音的月人均使用时长更达到惊人的46.54小时,意味着平均每人每天刷了1.55小时以上。面对如此海量的用户,以及背后承载的大量视频内容,平台显然无法做到全靠人力审核,同样只能借助于人工智能。这就类似于“除法效益”——与AI批量生产内容截然相反,AI还用于智能识别、打标签和批量审核,将一些传统意义上无法精确归类的内容拆解开来、存档处理,另一些存在风险的视频则被退回到人工判定,或者直接由平台下架处理。
更大的想象空间迎面而来,《意见》提出,“加强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作为一种公共治理的新范式、新方法,人工智能显然正发挥更大的“除风险”功能,以AI监测地震、泥石流等为例,技术悄然融入多元共治新格局。
从“加减乘除”四个维度出发,人工智能已深度融入信息传播全链条,通过技术创新带动内容繁荣与效率提升,在风险防控、公共治理领域起到关键作用,成为落实“人工智能+”行动的重要支撑。当前,在国家政策引导和行业治理协同推进的背景下,人工智能尽管面临AIGC识别、AI幻觉、信息茧房等挑战,但整体仍朝着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广东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编辑 李斌 审读 刘彦 二审 王雯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