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深圳市司法局与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签署《<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研制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将合力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标准体系,为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先行一步。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第十九项关于“支持深圳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决定要加强行政复议的标准化建设,并委托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组织编制《深圳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
签署协议后,双方将通力合作,携手打造行政复议的深圳地方标准,形成人员及设施、文书规范、办案流程以及案件管理四个“子标准”,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宣传见效的工作流程,在国内率先建立行政复议标准体系。
据悉,自1990年7月深圳市行政复议和应诉办公室成立以来,深圳市的行政复议工作本着复议为民的宗旨,走出了锐意改革创新、不断砥砺前行的三十载历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过去五年,全市行政复议机构承办的案件超过4.5万宗,综合纠错率约30%,极大地发挥了刀刃向内的层级监督作用,助力深圳营造良好稳定、公平透明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 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