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期西贝“预制菜”风波的发酵,“预制菜标准是什么”“如何保障食品安全”“如何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等问题再次引起公众的热议。
9月16日中午12点,记者来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的西贝餐馆。当天正逢西贝会员日,高峰期店内有11桌顾客用餐。据店员透露,受近期舆论风波影响,该店工作日高峰期客流量不及此前的一半。
9月15日,西贝官方发布致歉信称,“10月1日前陆续将部分争议极大的菜品由中央厨房前置加工艺调整为门店现场加工,其中就包括儿童餐牛肉焖饭、儿童餐鳕鱼条、儿童餐牛肉饼等。”记者在点菜设备上看到,“牛肉汤泡馍”等部分菜品已显示下架。
9月13日,有媒体在参观西贝某门店后厨时发现,用于制作儿童餐配菜的西兰花为保质期24个月的冷冻食材。对此,店员则表示不知情,并称公司有生产源头负责供应西兰花。
“预制菜”“预加工”如何界定
今年初,西贝对外公布取得“累计售出4000万份儿童餐”“服务家庭客流超2亿人次”“中国儿童餐第一品牌”三项市场地位认证。在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西贝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宣传多款儿童套餐中,频频出现“无添加”“安心儿童餐”“能现做绝不预制”等口号。
图源:西贝官方微信公众号
与记者同在该餐馆用餐的刘先生认为,“餐厅使用预制菜现在非常普遍,只要能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即使带孩子吃也没问题,有些人平时泡面也没少吃。”
根据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预制菜明确指以食用农产品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加热或熟制后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而且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然而,消费者对“预加工”和“预制菜”的界定比较模糊。有网友认为,“冷冻18个月的腌鱼、开袋即热的料理包,不太符合普通人对‘现做’的定义。”
商家诚信经营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西贝此次“翻车”,不仅是科学定义问题,更是用户体验和信任问题。有网友表示,“明明是却不承认,还以高价打出高品质、儿童放心的口号”。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律师曹鋆认为,当前,消费者对预制菜的认知与行业标准的定义之间落差较大,对预制菜的安全性存在疑虑,经营者应当更加注重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拒绝“文字游戏”,使用消费者看得懂的文字,听得懂的语言,说明食物来源及加工方式,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曹鋆表示,倘若餐饮服务经营者声称非预制菜,但与事实不符,则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主张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承担服务费用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请求消费者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还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强化食品监管 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深圳市在食品安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通过“一街道一检测室一检测车”“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管,而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须通过公开透明与严格管理,来确保食品安全。
曹鋆提醒,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倘若消费者食用后出现不适,应当第一时间就近就医,并保留好接受餐饮服务的证据,如消费小票、支付记录等,尽快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件,由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当工业化效率与消费者对“锅气”的渴望发生冲突时,诚信是唯一的通行证。餐饮行业如在品牌中声称“安心”“不预制”,则需在内部搭建能支撑定位的运营体系,守牢卫生部门划定的安全底线,否则将难以自圆其说,酿成信任危机。
(受访方供图)
编辑 秦天 审读 杨渝嘉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