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释”作为修身哲学的操持工夫
——从比较视角看希腊化-罗马时期的“注释”传统
作者 | 陈群志
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哲学博士,世界史博士后
本文原载《深圳社会科学》2025年第1期
摘 要
|Abstract
在中西方古代的哲学修习中,经典文本的“注释”作为一种修身实践的“操持工夫”起着重要作用。其主要目的有两个:内修和外治。内修就是把注解经典文本作为“自我修身”的一种方式;外治则是通过诠释经典文本,更好地传承文化和教化世人。鉴于此,从比较哲学的视角出发,描述“注释”传统在中西方的具体表现,考察“注释”作为修习哲学的主要方式在希腊化-罗马时期的状况,探究“注释”原则的确立及其对文化思想“创造性发展”的作用。由此得出以下观点:第一,在古代西方的哲学传统中,注释文本更重要的并不是“创造”,而是如何“继承”经典典籍中的原初真理,犹如中国“经书”的注疏传统;第二,中西方的注释家在注释文本之时也是在与文本进行“对话”,这意味着理解与践行一种哲学的“生活方式”,以便学习者获得“精神升进”和“自我转化”;第三,中西方的“注释”哲学是学者们“修己治人”和“化民成俗”的重要方式。“注释”尽管有“创造性的误读”,但却依靠“注释技艺”构筑了一栋栋向系统化方向发展的诠释大厦。总之,“注释”作为修身哲学的“操持工夫”,不仅能够更新我们对中西方古代哲学本身的理解,同时也能回答当代人的生活选择如何承续古人的智慧。
[关键词] 注释;修身;操持工夫;精神操存;比较哲学
对权威哲学家文本的注释是修身实践的一种“操持工夫”。在希腊化-罗马时期,从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3世纪的哲学学园里,文本注释和解读成了最基本的教学方法和学术训练。在公元3世纪之后直到古代末期,一方面,学者们依旧进行着注释元典的工作;另一方面,前人的注本作为经典文本被反复阅读和重新解释,在哲学教学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而在此之前的公元前4世纪到公元前1世纪,哲学教学不是以书写形式的注释为主,而是以对话形式的口传为主,亦如中国传统所谓的“言传身教”。换言之,哲学修养的提升与内在德性的教化一开始是以口传引导为主,后来才慢慢转变为文本阅读、经典注释乃至自己书写为主。但无论如何,这一切都是以确保学习者的“精神升进”和“自我转化”为前提的。并且,哲学“生活方式”的塑造实际上一直存在两种形态:一是以口传为中心的师生之间的谈论和对话;二是以文字为中心的对经典文本的解读和注释。为此,我们不妨从比较哲学的视角来探究一下中西方的“注释”传统是如何开展的。
一
注释传统在中西方的大体表现
至于注释的意义,清代学者阮元在《十三经注疏·重刻宋版注疏总目录》中谈到:“窃谓士人读书,当从经学始,经学当从注疏始。空疏之士,高明之徒,读注疏不终卷而思卧者,是不能潜心研索,终身不知有圣贤诸儒经传之学矣。”在他看来,如果要实事求是读懂圣贤之书,必须在注疏的基础上“潜心研索”。原因在于,前人对圣贤文本所作的注释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古人的注释,因注释家距离所注释文本的时代较近,对那时的生活背景、文化特质、风俗习惯、语言风格等都比后人要了解得多,所以注释的准确程度较高。更何况,随着时代的变迁,前人所见到的参考文献资料后人不一定能见到,因而后人只有尽量依靠注释去理解圣贤思想,去谈论哲学问题。依皮埃尔·阿道(Pierre Hadot,1922—2010,又译为哈道特、亚多、哈多、亚都、哈度、阿多等多种,本文中的阿道、阿多指同一人)的说法:
由此可见,哲学中各种本质东西的出发点总呈现在某一个文本之中,我们能够依赖这个文本来进行思考,并且还需依赖先师的翻译和注释。可以想见,如果没有克朗托(Crantor,约公元前300年)、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公元前43年)、扬布里柯(Iamblichus,约245—约325年)、哈尔西狄乌斯(Chalcidius,生活在4世纪)、普罗克鲁斯(Proclus,412—485年)等人“薪火相传”的注释,柏拉图的《蒂迈欧篇》很可能不会那么早就被翻译成拉丁文,如此则欧洲中世纪前期理解宇宙的状况就会变得完全不同。因为,在亚里士多德著作重新进入欧洲人视野之前,哈尔西狄乌斯所评注的柏拉图《蒂迈欧篇》是中世纪学者认识宇宙的总纲(12世纪之前)。同样,如果没有小亚细亚的西西里亚人辛普里丘(Simplicius,约490—约560年)注释的亚里士多德《物理学》,那么今人要理解这个文本所论述的内容细节就要困难得多。值得注意的是,作为4世纪之后的学者,哈尔西狄乌斯和辛普里丘明显接续了之前哲学学园里的教学方法与学术训练的传统。
二
注释作为修习哲学的主要方式
由此可见,在斯多亚派内部,阅读与评注克吕西波的文本是最基本的要求,在无法理解或难以读懂克吕西波著作的情况下,就需要找解读克吕西波的人来帮助解释。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阅读先贤的著作并不是要原原本本地知道先贤所传的知识,而是要了解“自然”,顺应“自然”来生活,亦即寻求宇宙的“理性秩序”,使自己的理性与宇宙的理性相统合;第二,评注学派缔造者的经典文本的目的并不是要炫耀自己的理解能力,而是要藉由评注“修己治人”,引导他人践行先贤的理想。在《论说集》中,爱比克泰德也说道:
同样在《论说集》中,爱比克泰德陈述,自己每天天一亮就会大略构思一下今天要给学生“读”(epanagnonai/read)什么文本以及怎样去“读”这些文本(克吕西波的著作是常读之一)。在古希腊文中,“读”(anagnonai/read)这个词指的就是在哲学课堂中评注文本,或是学生解读,或是老师点评。与之相关的词“读”(epanagnonai/read),特指老师监督学生所作评注的情形。可以想见,爱比克泰德的上课形式可能是先读一些带评注的原著,再针对文本中的有关问题来提问和阐发,发表自己的见解,随机点醒学生思考人生哲理。
首先,在普罗提诺(205—270年)的生活时代之前,也就是在2—3世纪,给柏拉图或亚里士多德作品作注释的人很多,可谓“枝繁叶茂”“繁花似锦”,单就普罗提诺上课所用的注本就包括塞维鲁斯、克洛尼乌斯、努美尼俄斯、盖乌斯、阿提库斯等的柏拉图评注,阿斯帕西乌斯、亚历山大、阿德拉斯特等的亚里士多德评注。
其次,这些注释一方面注重“内修”,注释家在注释文本的同时实际也是在与文本进行“对话”,这与柏拉图的辩证法有着相似的特征。学习哲学借由阅读和注释文本,仍然意味着是在理解一种哲学的“生活方式”,然后去践行这种“生活方式”。另一方面注重“外治”,即用于哲学教学之中。之所以进行文本注释的原因就在于要更好地理解先贤的哲学思想,并将之发扬光大,等后人阅读评注的文本内容时,不管是阅读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是克吕西波或伊壁鸠鲁所写的,都是为了引导读者学会用先贤的智慧来规范自身的行为,去改变自己的生活实践。
三
注释原则的确立与修己治人的宗旨
至于谈及文本注释的原则或规则,注释家们制定了或约定了相应的注释通例,就像今天诠释学理论中所谈的诠释方法一样。职是之故,他们提出了一些涉及注释方法的问题:是否遵循作者文本的意图?该如何在两相对立的文本中选择?可否依据这两文本得出一个超出文本的结论?如何解释带有歧义的文本字句?这些问题应该是训练有素的注释家必须考虑的。当然,与其说是问题,倒不如说是原则或规则。以柏拉图的文本为例,第奥根尼·拉尔修在《名哲言行录》中就谈到,注释家在阅读柏拉图对话时需要考虑三个基本点:第一,必须准确厘清作者所使用的每个术语的含义是什么;第二,解释作者为何要使用这一术语:是基于首要固有的意义,还是只选取了合适的部分,是为了确立自己的学说,还是为了反驳对方的观点;第三,检证作者的说法是否正确。
虽说有这些要求,但我们需要注意,希腊化-罗马时期是一个“注释哲学”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哲学家并不试图自足地建构一种自身的哲学体系或提出更多的真理,他们认为真理就蕴含在学派的传统中,它们已经在学派缔造者的著作中得到了全然的表述,剩下的工作就是对这些真理进行解释。普罗提诺就说:“我们提出的这些论断并不新鲜,它们不是现今才有的,而是很久以前就存在,只是尚未得到阐发,我们的讨论不过是在对旧学说进行注释,柏拉图早已用文字证实,这些观点古已有之。”换言之,“真理已‘既定’于先师的文本之中,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对其加以阐明,使之大白于天下。”意思就是说,真理在先,解释在后,真理是神授予圣贤的,他们已合法拥有真理,后人只能进行“结论后研究”,这与现今学术论文所倡导的“研究后结论”恰好相反。阿道在反思今天的现象时表示:“近代哲学明确拒绝了权威性的前提,认为真理不是既定的,而是理性自身进行构造的产物。”
无疑,到了注释柏拉图的学者那里,这样的神谕启示自然就变成了真理。按照他们的想法,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作为圣贤,是代替“神”言说的人,而所剩下的工作只能是对“神”的启示与教诲进行注释,并把这种注释行为当作是一种“精神操存”,是一种通向神圣启示的“操持工夫”。依此,注释家只能在学派注释传统范围内从事文本注释,学派缔造者的文字是不可更动的,只可在术语和学说的公认前提下去赋予文本意义。换言之,注释家一方面必须坚信“真理”存在于学派缔造者和学派先师的文本中,另一方面还必须使用方法让文本中的“真理”显现出来,即便这种“真理”原本不那么明显。
正因为此,文本注释也同时带来了一些其他方面的影响,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对文本的误读或曲解,我们称之为“创造性误读”。阿道还专门写过一篇文章《哲学、注释和创造性误读》来讨论这种现象,在这篇文章中,他提出了三个观点。
第一,西方哲学在公元前4世纪至16世纪末这段时间里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注释”:从广义上讲,后世的研究都是在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诠释;从狭义上讲,在古代有很多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著作的具体评注,在中世纪也依旧以评注文本作为教学活动的存在方式,只不过把“注释哲学”转换成了“注释神学”。
第二,自笛卡尔变革以来,近代哲学不再遵循“结论后研究”的古老原则,转而坚信理性的自识作用,因而“注释”传统基本消失,不过当代哲学又慢慢意识到了自身的局限性,出现了某种向“注释”性质的思想回归。
第三,“注释”传统中,在遵循原则或规则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对文本的误读、误解和曲解,包括武断地对文本进行体系化处理、有意无意地杂糅来源不同的哲学概念、经常增加一些原始文本没有的概念等,其中令人惊奇的就是“创造性误读”,它造就出许多新的概念,后人循此“将错就错”,往往就成了一种哲学变革。阿道举了波菲利评注柏拉图《巴门尼德斯篇》的例子说明,神学本体论中有关“无限的存在”与“分有的存在”的著名区分,就是波菲利的误读所致,但这种误读是“创造性误读”,一切有关“存在”(être/being)这个概念的历史无不以此“创造性误读”为基点。
虽说如此,朱子仍然把“注释”视为一种“修己治人”和“化民成俗”的“操持工夫”。除了注释和讲学其他经典之外,他毕生精力都在注释“四书”,进而直探“孔子哲学传统”的基本义理和引入合理的解经治学方法。朱子1163年写成《论语集义》和《论语训蒙口义》,1167年修改《大学章句》,1172年写成《语孟精义》,1174年写成《中庸章句》,1177年写成《论孟集注》和《或问》,1189年写成《大学章句·序》和《中庸章句·序》,并删定《中庸辑略》,1192年写成《孟子要略》,1200年改《大学·诚意章》。直到去世前,近四十年时间,朱子一直把“注释”圣学当做自己生命实践的最重要之事,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四
结语
综合而言,不论是西方还是中国,“注释”哲学(或神学、或佛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学者们“修己治人”和“化民成俗”的重要方式。在此过程中,虽然“继承”的层面要远远大于“创造”的层面,但就“创造”的层面来看,尽管有误读、误解和曲解,然而却依靠“注释技艺”构筑成了一栋栋向系统化方向发展的诠释大厦。当然,注释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创造”,而是要尽可能地精细校勘字词和准确衡定意义;此外,更重要的目的是要“精神性”地领悟和沉思文本,并把“注释”实践为一种修身的“操持工夫”。不过,西方古代至中世纪的哲学研修,方式虽然与中国差不多,但却没有大规模地延续这么长时间,也没有做得那么精细和详尽。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资助项目(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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