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明确!老师可以依规惩戒学生

晶报

2024-08-28 10:36

摘要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8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

其中提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意见的发布

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应该把惩戒权还给老师

这代表了整个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尊重

有网友建议

惩戒权也应注重分寸

还有网友表示

惩戒权会给老师更大的压力

教育惩戒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那么,哪些情形老师可以实施教育惩戒?教育惩戒又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在教育惩戒的过程中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

2021年开始执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可以实施的惩戒范围。

文件第八条规定,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的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文件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综上可知,中小学教师对学生身体上的惩戒权被限定在正常限度内的罚站(一节课内)、抄写,绝不可对学生进行殴打、辱骂

教师同样不能因为自己心情差、学生成绩差而惩戒学生。成绩上的差生,只有违规违纪了才能被惩罚,而不能仅仅因为考得差。

晶报评论:教育惩戒,另一种教育理性

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对违规的学生,教师可以适当行使教育惩戒权。
该意见来得非常及时。因为,作为教育者曾经天赋的权利,教师惩戒权正在悄然流失。让孩子罚站,会被认为是体罚;训斥孩子,会被认为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一些人那里,老师对学生的任何一种批评,都可以演化成法律意义上的违法。
真正的教育,一定是有奖有罚的。但教育这枚硬币如今似乎只剩下了“鼓励”“赏识”的一面,“赏识教育”一度还成了一门红火的教育生意,而必要的惩戒因为显得不那么“正确”,正被越来越多的老师自我放逐。
新华每日电讯就此推出评论《维护教育惩戒权和管教权,消除部分教师“无力感”》称,部分老师的“无力感”,源于一些学生对老师缺乏应有的尊敬,导致教师在日常教育和纪律管理中处于“弱势地位”。有老师说,相关管理规范初衷是保护学生权益,但在实践中,有时会被部分学生当作与老师博弈的武器。一旦出现问题,社会舆论往往更偏向学生,进一步束缚了老师,增加了纪律管理的难度
让“动辄得咎”的思维左右教师的课堂行为,最终伤害的还是孩子。事实上,很多发达国家的教师是有惩戒权的。例如在美国,学生违反了规章制度后,分情节轻重可受到罚站、不许参加课外活动、被勒令离开教室10分钟或是30分钟等处罚。佛罗里达州达得县教育委员会甚至规定,教师可以用不超过2尺长、4寸宽的板打学生的臀部,但不能超过五下,并且不能造成身体的明显伤害。
从中可以看出,一些发达国家不但赋予了教师惩戒权,而且用法律的形式详细规定了惩戒权的实施对象、实施方式等等具体细节,从而让教师做到有法可依。对我们来说,在还教师惩戒权的同时,也需要明确与细化惩戒的边界。
是的,我们要反对体罚,反对不符合教育目的的惩罚,但不能连符合教育目的的教育惩戒也一起反对。有一句被许多人挂在嘴边的话叫“要蹲下来看孩子,而不是站着看孩子”,意思是要以平等的眼光来看待孩子。但如果蹲得太低,肯定不行。正如新华每日电讯的评论文章所说,我们要创造性地汲取传统文化中“尊师重教”的价值,将其内化成现代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使教育恢复应有的尊严。
很多时候,层层叠叠的过度保护,让一些孩子反而变得脆弱。还教师教育惩戒权,这是教育理性的一种必要的回归。(晶报记者 李跃)

来源 | 晶报 新华社 央视新闻 教育部网站 大象新闻

编辑 | 刘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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