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敏伶 李 明 | 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科学思想方法

深圳社会科学

2024-05-30 08:39

摘要

强调以科学思想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是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鲜明特点。

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

的科学思想方法

作者 | 廖敏伶 李 明

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廖敏伶,博士研究生

李 明,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领军教授

北京市教学名师

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本文原载《深圳社会科学》2024年第3期

 摘 要

Abstract 

强调以科学思想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是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鲜明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科学思想方法对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进行全面规划,开拓了中国共产党人科学思想方法的新境界。这主要包括:运用战略思维,从全局、长远和大势上审视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性;运用历史思维,从“长时段”“宽视野”“深层次”中确定推进共同富裕的合理性;运用辩证思维,从生产与分配、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先富与后富的辩证关系中掌握推进共同富裕的规律性;运用系统思维,在“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共享”中把握推进共同富裕的整体性;运用创新思维,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中增强推进共同富裕的创见性;运用法治思维,在保护合法产权、保护合法致富和坚持依法调节中谋划推进共同富裕的法理性;运用底线思维,在规范和调节高收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和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确保推进共同富裕的稳定性。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共同富裕,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科学思想方法,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更好把握事物本质、发展规律和政策尺度。

[关键词] 共同富裕;科学思想方法;系统论;方法论;辩证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运用科学思想方法,对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进行谋篇布局,提出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向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所谓科学思想方法,是指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正确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所必备的思辨方式和认识方法。系统掌握科学思想方法,要求我们将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不断提高各种思维能力。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科学思想方法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深入研究、系统阐释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科学思想方法,与当前从理论渊源、科学内涵和实践路径等维度对共同富裕进行学理阐释的研究相比,是研究共同富裕的新视角,有助于形成系统立体全面的研究视野。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号召全党:“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运用科学思想方法思考、谋划和推进共同富裕的精髓要义,领悟贯穿于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能精准指引全党加速塑造适应共同富裕要求的领导思维能力,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强大思想武器。

一、以战略思维审视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性

战略思维,就是从全局上谋篇布局,从长远上深谋远虑,在大势中奋发有为的思维方式。习近平提出:“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这一重要论述在全局上明确了共同富裕对党和国家事业的战略意义,从长远上明确了共同富裕对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战略意义,从大势上明确了共同富裕对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战略意义,有助于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一)从全局来看,推进共同富裕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整体性的战略举措

推进共同富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胸怀“两个大局”,全面考察、宏观把握国内外形势做出的战略部署。从国内大局来看,推进共同富裕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评价尺度。作为我们党面向未来的政治宣言,中国梦以其目标可行、成功可及、前景可期,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共鸣。到二〇三五年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本世纪中叶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这表明,共同富裕越扎实,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也就越容易实现。从国际大局来看,推进共同富裕是在大变局中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的战略举措。面对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国际形势,习近平特别强调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充分激发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内需潜力。因此,推进共同富裕,以提振内需为关键畅通国内大循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的根本利益。“两个大局”交汇构成共同富裕最为宏阔的时代背景,是谋划共同富裕的基本出发点,体现了习近平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

(二)从长远来看,推进共同富裕是关系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战略举措

推进共同富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做出的战略性措施。习近平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政之所兴在于顺民心,政之所废在于逆民心。实现共同富裕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根基是否稳固,关键就在于有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共同富裕,正是中国共产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的长期目标,坚持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相结合的战略举措,绝不是短期方针或权宜之计。要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调节,在长期努力中以做大蛋糕带动分好蛋糕,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为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不断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让共同富裕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景。这既与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富民政策相承接,也与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两步走”战略安排相呼应,是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长期战略安排。

(三)从大势来看,推进共同富裕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战略举措

推进共同富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历史潮流,顺应人心走向、大势所趋所做出的战略举措。习近平特别强调:“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共同富裕,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期盼,是不可避免的历史趋势。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要求着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更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正是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积累的发展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更好更快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举措和办法。在乘势而为、顺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聚焦国情国力和人民需求,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对实现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从“衣食无忧”到“高品质生活”的转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以历史思维确定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然性

历史思维,就是知古鉴今、以史为鉴,善于运用历史眼光认识和把握规律以指导现实工作的思维能力。习近平提出:“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习近平还提出,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将共同富裕放在历史发展五千年甚至更久远的“长时段”,从中华民族发展史、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人类社会发展史的“宽视野”,以及党领导人民百年奋斗的主题主线的“深层次”,全面系统地把握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必然性,充分彰显了大历史观。

(一)从时间纵深的“长时段”来看,推进共同富裕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接续,是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必要举措

推进共同富裕是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发展接续,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乃至更长远的发展阶段。习近平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只有以百年、千年为计,才能认识到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必然性。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各民族群众共同富裕的事业就有了主心骨,从此共同富裕在中国大地上不再只是一种空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我国以更加雄伟的姿态屹立于世界东方,我们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既不能脱离实际,也不能停滞不前。这表明,推进共同富裕是是新中国七十余年发展的接续,还是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发展的接续,是千百年来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必将凝聚亿万中华儿女在新时代新阶段新征程中接续奋斗,并最终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二)从空间广阔的“宽视野”来看,推进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人类社会发展史的历史要求

推进共同富裕是民族复兴的重要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还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要求。从中华民族发展史来看,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的先人们早就向往人们的物质生活充实无忧、道德境界充分升华的大同世界。”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正是将中华民族多年来因落后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而无法实现的共同富裕变为现实的必然选择。从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来看,习近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的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富裕但是不均衡、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这正是在对社会主义五百年探索共同富裕成败经验的继承与发展中,厘清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关系,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指出:“一些发达国家工业化搞了几百年,但由于社会制度原因,到现在共同富裕问题仍未解决,贫富悬殊问题反而越来越严重。”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我们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是超越资本主义现代化“资本至上”的逻辑的必然要求。将共同富裕放置在足够广阔的视野中,共同富裕的历史必然性得到立体呈现,历史意义得到充分彰显。

(三)从抓住本质的“深层次”来看,推进共同富裕是我们党接续百年奋斗主题主线的必然要求

推进共同富裕是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历史必然。习近平明确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这从我们党百年奋斗的主题主线中明确了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必然。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历史,就是不断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不断兑现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不断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历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铲除了近代中国贫困落后的总根源。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顺应时代潮流大力发展生产力,并对共同富裕进行明确规划和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进民生福祉、消除绝对贫困、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兑现我们党对人民做出的郑重承诺,这正是我们党接续奋斗的主流本质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为的就是让人民群众过上共同富裕的美好生活。

三、以辩证思维掌握推进共同富裕的规律性

辩证思维,就是坚持一分为二、对立统一,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视角来看待事物的思维方式。习近平明确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要求实现更加均衡、更有效率、更为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发展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内在蕴含着生产与分配、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先富与后富的辩证关系。

(一)坚持生产与分配的辩证统一

共同富裕建立在生产力发展和分配公平相互促进、有机结合的基础上,体现了生产和分配的辩证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一方面,共同富裕必须重视生产力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这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办法。另一方面,共同富裕对分配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推动分配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如果没有正确处理好分配关系,不仅会降低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也会造成内需疲软,进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共同富裕体现了生产和分配的有机统一和更好结合,既要在生产领域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扩大就业规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也要在分配领域构建更加凸显劳动价值、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绝不能像资本主义那样片面强调生产,而忽略了分配。同时,也不能就分配谈分配,忽视了从生产领域着手促进共同富裕。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

共同富裕不是“削峰填谷”,而是在普遍富裕基础上,允许存在一定差距,体现了公平和效率的辩证统一。习近平明确指出,要“正确处理富裕的规律性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一方面,共同富裕是以辩证思维,就是坚持一分为二、对立统一,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视角来看待事物的思维方式。习近平明确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更高效率为基础的公平。效率是公平的前提,缺少效率的共同富裕是无根之水,只会造成普遍的贫穷。必须坚持发展才是社会主义,聚精会神谋发展,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共同富裕是允许合理差距的公平。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绝不能放任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要防止过分强调公平而使得经济失去发展活力。总的来看,推进共同富裕把公平和效率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在初次分配中既要注重效率,也要凸显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在再分配环节主要体现结果公平,在第三次分配环节进一步促进公平正义,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动态平衡。同时,必须坚持重点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调节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实现公平和效率互为基础、相互促进。

(三)坚持政府与市场的辩证统一

共同富裕是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融合,仅依靠政府或市场都无法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两者同步发力。习近平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如果坚持放任自由的经济政策,竞争规律、价值规律等市场机制必然造成垄断和贫富分化。但同时,如果政府大包大揽、管得过多,也会让经济发展陷入僵化。一方面,共同富裕要求更好发挥市场作用以促进生产力发展。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激发市场经济的体制活力,将其作为生产力发展的根本保证,推动创造财富的源泉涌流。另一方面,共同富裕要求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消除贫富分化。促进共同富裕是政府的职责和作用,必须在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弥补市场失灵。正是因为有着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的领导核心,我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才实现了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两者各就其位各展其长,既调动了市场经济的活力,也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充足动力。

(四)坚持长期性与阶段性的辩证统一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性的目标,必须尽力而为,积小胜为大胜,以接连不断的阶段性胜利赢得最终胜利。习近平指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一方面,要立足本阶段实际情况久久为功,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基石。一蹴而就实现共同富裕的想法,既不符合当前的世情国情党情,也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要清醒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方位,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情况,梳理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性任务,根据现有条件做好能做的事情,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另一方面,要以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为指引,坚定信心不懈努力。共同富裕是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所在。我们既要对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也要根据实际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阶段化和具体化,稳步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

四、以系统思维把握推进共同富裕的整体性

系统思维,就是从整体上把握事物本质和内在结构,致力于实现事物整体最优的思维方式。习近平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在习近平看来,以系统思维把握共同富裕的整体性,就是要协调好共同富裕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做到“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共享”,以全面的而不是碎片的,整体的而不是孤立的方式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一)从主体范围来看,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体现了社会成员共同对发展成果的共同享有。习近平指出:“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覆盖范围来看,“共同”体现了社会成员在财富占有方式上的规定性。一方面,共同富裕不是覆盖少数人、少数群体的富裕,不是某一个特定利益群体的富裕,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要囊括所有社会群体,让发展红利覆盖全体人民;另一方面,共同富裕不是仅仅涵盖部分地区、部分城市,而是包括中国的每一寸土地,无论是东部、中部、西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还是城市和农村,都要在动态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共同富裕是整齐划一的。共同富裕是从低级向高级逐步发展的过程,这反映到个体层面上,共同富裕是从少数人富裕到多数人富裕再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先富和后富是我们党经过长期探索而得出的共同富裕道路,要通过合理的政策安排,提倡富人回报社会,鼓励先富带动后富。

(二)从涉及领域来看,共同富裕是“全面发展”的富裕

共同富裕是全面发展的富裕,是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富裕,是对人民群众全方位、多层次和更高层面的需求的满足。习近平指出,要“更好满足人民多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要求我们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层次更高,种类丰富的各类需求,不能简单将共同富裕理解为对资源的占有和对财富的享受。一方面,共同富裕是全方位的富裕。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将共同富裕的重点向精神富裕延伸,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满足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领域的美好生活向往,实现物质富裕、精神自强、环境宜居、社会和睦、生态和谐。另一方面,共同富裕是全环节的富裕。要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机会和权利,让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在全生命周期中享有“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总的来看,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全方位、全环节的美好生活需求的总和,是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质”和“量”的统一。

(三)从路径依归来看,共同富裕是“共建共享”的富裕

共同富裕强调人人参与、人人奋斗、人人享有,是由全体劳动人民共同辛勤劳动、创新创业,共同享有各项发展成果。习近平指出:“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共享是共建的最终目的和必然要求,共建是共享的前提条件和实现路径,两者是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一方面,共同富裕要求全员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是劳动者摆脱了剥削压迫,为自己和集体进行生产的先进社会形态,每一个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员都有着平等的劳动义务。共同富裕不是劫富济贫,而是要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共同富裕更不是福利国家“养懒汉”,而是要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共同富裕要求全员共享发展成果。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在于最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要在发展中持续增进人民福祉,聚焦民生领域的短板弱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五、以创新思维增强推进共同富裕的创见性

创新思维,就是打破固有的思维方式,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思想新飞跃打开工作新局面的思维方法。坚持创新思维,要善于运用新思想、新视角看待和解决问题,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习近平以创新思维推进共同富裕,增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既推进共同富裕的理论创新,为共同富裕指明前进方向,又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创新,为共同富裕积累探索经验。同时,习近平还将制度创新作为重要支撑,为推进共同富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一)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为推进共同富裕指引方向

推进共同富裕的理论创新,就是要结合新的历史方位和国内外形势,形成凸显时代特点和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出一系列新论断新理念,系统阐发了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实践路径和主要原则等,回答了为什么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如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现什么样的共同富裕等重大问题。在坚持共同富裕是社会本质要求的基础上,习近平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将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重要特征。在阶段性目标和举措上,习近平指出到21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科学擘画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宏伟蓝图。在共同富裕实现原则上,习近平提出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循序渐进”,明确了推进共同富裕的根本动力、制度保障、政策策略和方法论。在实现路径上,习近平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畅通向上流动通道、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等切实可行的措施。这些新论述为稳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根本遵循,作出了原创性贡献。

(二)以实践创新为基础,为推进共同富裕积累经验

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创新,就是要在共同富裕的实践中取得突破和进展,善于把握实践变化、总结实践经验,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探索和概括积累经验。在习近平看来,推进共同富裕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基层要在理论创新的指引下,因地制宜推进共同富裕实践创新,进一步赋予理论创新的发展空间。

在这一系列实践探索中,选择部分条件相对具备的地区进行试点先行,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广,是实践创新的重要来源。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了浙江探索推进共同富裕的总体要求、战略安排和保障措施,提出要“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这对推进共同富裕实践向前发展、破解实践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三)以制度创新为支撑,为推进共同富裕赋能提效

推进共同富裕的制度创新,就是要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根基,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中国呈现“风景这边独好”的发展态势,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在根本领导制度上,习近平提出:“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将党领导一切上升到根本制度,确保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一张蓝图绘到底”。在市场经济体制上,习近平要求建立“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新提出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创新发展了以共同富裕指向的多元收入分配制度。在社会保障制度上,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等进行多次改革和完善,“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基本建立了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要求顺应实践要求推进制度供给侧改革,构建与共同富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并进一步提高治理效能,开辟制度创新新境界。

六、以法治思维谋划推进共同富裕的法理性

法治思维,就是以法律制度作为判断事物是非曲直的标准、塑造社会秩序的准则以及行事办事逻辑的思维方式。习近平以法治思维推进共同富裕,反复强调要“保护合法致富”“鼓励勤劳致富”,将法律作为根本制度安排调节收入分配,以明确、稳定和可预测的法律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行为准绳,要求人民群众以此为依据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充分彰显了法治思维的制约性、规则性和平衡性。

(一)共同富裕要保护合法产权,不是平均主义

共同富裕要严格保护合法产权,依法增强产权的预期稳定性。作为一种制约性思维,法治思维要求权力行使要有明确的边界,必须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反复强调要加强产权保护,要求“完善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类产权相关法律制度”。这旨在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从立法上赋予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平等地位并平等保护。改革开放后,我们提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建立和完善了保护公民财产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许多民营企业家仍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产权抱有畏惧心理,这对促进共同富裕造成了负面影响。进入新时代,习近平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产权。这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关键所在,有助于营造宽松透明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吃下“财产更加安全、权利更有保障、经营更可放心”的定心丸,从而充分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积极性,为共同富裕创造源源不断的物质基础。

(二)共同富裕要保护合法致富,鼓励勤劳创新致富

共同富裕鼓励合法经营,依法保护劳动者尽其所能地为社会劳动。作为一种规则性思维,法治思维要求按照规则办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幸福生活需要奋斗,共同富裕需要勤劳智慧。习近平指出:“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勤劳奋斗需要良好的环境、条件和机会,这要求党和政府必须持续完善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治体系。要通过有效的法治供给,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破除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社会现象。要保障人人都有享有良好教育和平等就业机会的权利,保障人人都能够通过勤劳创新致富,畅通由贫变富、由低到高的向上流动通道,形成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坚持按劳分配制度”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体现了我们党鼓励勤劳致富创新致富实现共同富裕的主张,有助于更好发挥法治对共同富裕的保障、引领、规范作用。

(三)共同富裕要坚持依法调节,不搞劫富济贫

共同富裕不是劫富济贫,而是要坚持在法治框架内调节收入分配关系,构建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收入分配格局。作为一种平衡性思维,法治思维要求运用法律手段合理地分配各主体之间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习近平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这三次分配中,法治承担着确立和维护基础性制度安排的作用,为实现分配公平正义提供了法律工具。例如,习近平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通过法律规范再分配环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炒房行为的发生,促进实现“居者有其屋”,是着力解决分配不公平、地区不平等、收入差距过大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再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2016年《慈善法》出台,为依法支持、引导和监管慈善机构及其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提高我国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公信力和透明度,鼓励更多有能力、有条件的主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七、以底线思维确保推进共同富裕的稳定性

底线思维,就是凡事从最坏处考虑,尽最大努力的思维方式,要求防患于未然、赢得战略主动。在习近平看来,共同富裕允许差距在较长的期限内存在,但是要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决不能让贫富差距突破社会可容忍的底线。习近平提出,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系列论述体现了共同富裕要守住防止两极分化的底线,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蕴含着主动出击化解风险的底线思维。

(一)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守住防止两极分化的底线

推进共同富裕要合理调控过高收入,守住防止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底线。在习近平看来,一些国家因两极分化“导致社会撕裂、政治极化、民粹主义泛滥,教训十分深刻”,我国必须“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进而消除两极分化、消除分配不公。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财富占有的两极分化不仅削弱了中下层民众的经济安全感和社会归属感,也导致了政治和经济权力的失衡,进而影响政策制定的公正性和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此外,经济增长的成果未能普惠于大多数人,也将使得经济恢复和增长的基础变得脆弱,从而对长期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构成挑战。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有能力也有信心抑制和消除贫富两极分化,切实规范收入秩序、完善收入格局、取缔非法收入。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手段,进一步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处理好财富累积过程中“增量-存量”的关系,改变资本在收入分配中索取过多、劳动索取过少的局面。

(二)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农民农村是推进共同富裕最突出的短板和弱项,必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习近平指出,“要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这明确了新征程上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着力点和系统突破点。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标志着我们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在共同富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但是,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是一个投入大、周期长的过程。当前农村脱贫人口的发展内生动力并没有完全形成,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仍然存在着规模性返贫风险。脱贫成果是否长效稳固,直接检验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效,关系着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起步,影响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阶段性进展。对此,必须构建脱贫地区和人口内生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脱贫地区和人口的持续发展动力,压实各级主体精准防范返贫致贫的责任,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提质和城乡融合发展,为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目标的实现打下牢固坚实的基础。

(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牢牢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习近平明确指出,“要把提高发展平衡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特别强调“要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不吊高胃口、不空头许诺”。基本公共服务所包含的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等要素,是实现共同富裕所包含的生活富足、精神自强、环境宜居等内容的基本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旨在针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保障全体人民群众享受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一部分社会成员由于资源匮乏、环境恶劣或重病重残等原因,难以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这时,基本公共服务中的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就能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存与发展权益,让他们有立身之本、立命之所。社会救助一头牵着困难群众,另一头系着社会稳定,为兜住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坚持“量力而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精准化、高效化,重点向弱势群体倾斜,不能搞“福利主义”,这不仅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精准供给,也有助于形成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层党组织引领乡村振兴的创新机制研究”(22&ZD02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农村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研究”(21BDJ039);北京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三农’理论创新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的原创性贡献研究”(22KDA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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