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2021年度深圳市光明区法律援助工作动员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在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光明区司法局、光明区人民法院、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各街道司法所、光明区律工委相关负责人及全体法律援助志愿律师60余人参加了会议。这是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正式运营以来首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全员业务培训。
会议上,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报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情况。今年上半年,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推进法律援助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加强法律援助与法律援助有关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加强法律援助人员队伍建设,扩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提升法律援助在刑事案件中参与度。据统计,上半年,光明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8宗,较2020年上半年同比增长了154.4%,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0.35万。
“以该经典案例为例,我认为律师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要有‘三讲’,要有‘五心’。”会上,广东启通律师事务所张桂雄律师以承办的法律援助经典案例为切入点,分享自己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心得体会。
新加入法律援助工作的广东龙观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一米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也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并表示会全力支持法律援助工作。
光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卫东在讲话中分析了当前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保障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指出了法律援助工作者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并要求要严格遵守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忠诚履行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凝心聚力为辖区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在业务培训会上,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刑事组金晶和民事组李婷婷两位同志受邀为全体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进行业务培训。她们解读了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办理流程、特别情形和注意事项等相关法律知识。授课讲解后,还与全体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进行互动和探讨。
通过此次集中培训和经验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收获了新知识,深刻领会到了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是建设法治光明,构建覆盖全区、便捷高效、均等惠普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路径,需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水平,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全面、更高效、更高品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文/图:司新宣、光明区司法局
通讯员:凌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