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长出了五条腿,人物出现了六根手指……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在深圳南山博物馆(以下简称“南博”)看阿尔丰斯·穆夏展览时,发现官方文创店混卖AI生成的产品,并且未向消费者明确提示。
《穆夏的猫乐园》系列贴纸,猫有五条腿,人手和猫手合二为一。图源:网络
8月28日,读特新闻记者走访南博文创店发现,疑似使用AI生成图片素材的周边仍在售卖。南博工作人员表示,已有观众反映过这个问题,并称“还在和文创区确认”。
同日,涉事文创的设计方回应读特新闻记者称,贴纸产品确实有用到AI作为辅助工具进行创作,已下架并销毁相关产品,目前在售产品并非由AI直接创作,而是借鉴AI,帮助生成构图参考。
展览看原作,官方周边却是AI生图“直出”?
阿尔丰斯·穆夏展览的全称是《阿尔丰斯·穆夏——新艺术运动与1900年巴黎世界博览会》,于今年8月6日-11月9日在南博举办。展览包含了44幅穆夏原作。网友所称涉及AI生成问题的产品,是展览同期在1楼南博文创店售卖的《穆夏的猫乐园》系列,包含了冰箱贴、贴纸等产品。
学习动画专业的小夏(化名)在近期观展。她表示,看完展览后,想购买纪念品回家。“看到猫系列觉得有意思,但细想以前看穆夏的展和画册都没见过这些作品。”小夏表示,一开始以为是自己见识短浅,后来上网查阅资料,才后知后觉这一系列是AI作品。
在相关的帖子里,小夏晒图圈出了系列贴纸中疑似AI生成的细节,包括人物有六根手指,猫长出了抓住扣子的手,花和叶子连在一起等。
《穆夏的猫乐园》系列贴纸。图源:网络
插画师@Lune_同样看了展览,她直言:“穆夏根本没画过猫系列。”她在帖子里也贴出了产品的AI痕迹,比如背景圆形纹样糊成一片。
@Lune_指出,问题在于商品没有任何AI使用的标注,利用、消费了“穆夏”和“猫”爱好者的真情实感,更何况是在具有科普功能的博物馆,大部分人都抱着谦虚求知的心理。“自己是插画师都没反应过来,不熟悉插画的会有多少人更不知情?”
读特新闻记者在相关帖子的评论区看到,有购买到同款周边文创的观众贴出了更多产品疑似使用AI生成的细节,包括猫长出了五只腿,人手和猫手合二为一。
一位绘画专业人士向读特新闻记者分析道,AI作品通常具有某些可识别的特征,“看多了就能感受到,AI生成的线条往往杂乱无规律,难以判断合理性,有时甚至会产生结构异常或形态扭曲。”
他以《穆夏的猫乐园》系列中的一款文创产品为例解释道:“比如手肘部分呈现不自然的扭曲,服装排线缺乏一致方向和逻辑,这些在手绘作品中极少出现。”他还表示,尽管AI在生成动物形象方面已较为成熟,但画师仍能察觉到其特有的“油腻感”,普通观众则可能较难分辨。
受访人士举例称,左图内的手肘部分,手绘不会画出如此明显的扭曲形态。右图画中绣球花等植物的线条杂乱无章,这种笔触并非人类画工的自然表现。
出品方:贴纸产品确有用AI作为辅助工具
8月28日,读特新闻记者来到南博文创店。在文创店外有一块立牌,写着“穆夏的猫咪躲进了文创店”,跟随指引,在文创店入口处即可看到《穆夏的猫乐园》系列产品。
南博文创店中售卖的《穆夏的猫乐园》周边文创。
目前,上述网友购买的贴纸系列已无现货,工作人员称“在补货”,同系列的流沙版和木质冰箱贴则仍在售。产品设计整体以“猫”为主题,配合穆夏画作中的自然元素,售价为29.8元。
记者在商品信息上看到,产品策划方为晓麓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与贴纸的出品公司是同一个。
企查查显示,晓麓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深圳乐物文创有限公司90%的股权。后者为“乐物南博文创”的运营方,其经营资质文件显示的经营地点与南博文创店地址重合。
根据工商留存电话,读特新闻记者联系上《穆夏的猫乐园》系列产品负责人。针对观众提出的AI使用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阿尔丰斯·穆夏确实没有创作过猫相关的画作,并承认,“我们最开始做了一些贴纸产品,确实有用到AI作为辅助工具进行创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为了配合、提升展览的体验,公司会为每一个展览创作周边产品,之所以选择猫,是因为看到当下的宠物经济发展趋势,认为猫是可以结合的主题,希望通过猫搭建一座生活和艺术之间的桥梁。贴纸产品已于上周末下架。
当记者追问《穆夏的猫乐园》系列其他未下架产品是否涉及到AI生成的问题时,上述负责人称,这些产品并非由AI直接创作,而是借鉴AI,帮助生成构图参考。“之后如果我们使用AI进行直接创作的产品,我们都会去专门标识出AI创作。”
同日,读特新闻记者致电南博办公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已有观众反映过这个问题,并称“还在和文创区确认”。截至发稿,南博方面未对读特新闻采访函进行回复。
新办法即将施行,AI生成内容需标识
使用AI进行创作是创意还是侵权?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以勒在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事件中,若相关文创产品未明确标识AI生成情况,而消费者基于对穆夏原作的认知购买,生产销售方可能构成对 “商品来源、工艺” 等核心信息的隐瞒,进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否进一步构成著作权侵权,则要分情况讨论。
“目前我们暂无法知晓本次事件中的周边是如何创作的,存在多种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穆夏作品进行模型训练进而生成周边,使用穆夏作品或扫描件等进行‘图生图’二创。前述生成方式中,不排除存在侵权的可能性。”邓以勒说。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应按照要求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相关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邓以勒告诉读特新闻记者,在《办法》实施后,AI生成内容若强制标识,则可以更为明确地将“传统创作作品”与“AI生成内容”进行区分,为不同需求的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选择,以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张蕾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