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积极做好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手段,增强普法实效,推动落实环保普法责任,形成了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宝安、美丽深圳贡献力量。
建设普法责任制机制
(一)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普法与执法密切结合,认真安排部署,坚持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明确主管领导,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生态环境部、广东省和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普法职责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有关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并持续开展形成工作台账等。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更新了普法责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并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印发了《关于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由局长担任“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法制宣教科,由法制宣教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利用特殊时段节点,将普法内容纳入我局环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法制宣教经费中保障普法经费,形成常态性宣传,局内各科室和各所根据职责协同配合,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推进。
(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对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新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法制化水平,我局结合本部门执法工作实际和公众的环境法制需求,根据普法责任以及新法新规,每年制定我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重点推进事项,并及时报普法主管部门备案,将普法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做好系统内部学法用法
(一)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完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2019年以来,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组织全体业务骨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集中学习会;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组织局领导干部和职员分别开展《新时代与民法典》培训会和新《固废法》培训会,不断提高干部职员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做好培训工作,我局开展“生态环保铁军能力提升营”活动,2019年至今,已开展10期,通过组织开展系列专题讲座,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局长办公会第一议题、带头讲党课等形式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为推动全局深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引导工作人员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做宪法忠实实践者、捍卫者。一是力求“政治素养好”。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19年以来,通过“三会一课”、局长办公会落实第一议题学习106次,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第一议题学习32次,邀请专家授课6次,局领导讲党课5场次、415人次参加,开展百人百场谈学“习”,5场次,80多人次,切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合进业务工作一体推进。二是做到“主题教育实”。主题教育期间,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研讨5.5天,5个党支部每周半天学习45场次,参训人员达1500余人次。组织五个党支部和深圳机场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务知识竞赛,检验学习成果,掀起学“习”热潮;局领导班子检视问题67个,已整改53个,剩余14个正在推进中;形成专题调研报告5篇,细化调研成果转化具体任务20项,具体措施30条;高标准严要求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30场次。领导班子带头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咬耳扯袖提意见31条,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坚守“政治生活严”。对照模范机关创建要求组织开展全范围、多层次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在编干部职工、全体党员干部共119人开展了全面、深层次的问题查摆,建立党总支、党员干部问题台账;局属14个单位(部门)及原宝安区环境监测站共查摆出118项作风问题,5个党支部建立支部工作台账,共梳理问题47项,整改措施44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成效。一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为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等管理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促进行政部门依法办事。2019年以来,共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人,共组织法律顾问在内的法制审核人员对560份重大执法决定(其中2019年共353份,2020年共207份);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9年度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22次,负责人在庭审中既出庭又发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进行书面述职。将述法内容纳入局领导班子干部年度述职报告,2019年5位局领导履行了年度述职述法述廉职责;制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依法依规办事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五)为提升干部职员的法律素养,积极在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制教育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培训必训内容,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为做好培训工作,开展“生态环保铁军能力提升营”活动,2019年至今,已开展10期,通过组织开展系列专题讲座,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2020年,组织新入职人员参加“第三方辅助监管人员岗前培训”,并将廉政培训和党建培训纳入培训内容,切实加强我局生态环境人员专业法律执法知识储备,努力锻造一支本领过硬的生态环保铁军。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方面,持深圳市行政执法证或广东省环境监察执法证69人,对新入职执法人员将组织执法证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六)为提升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系统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我局严格按省市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项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参加2019 年度全省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等。
(七)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工任职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参加2019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远程岗位培训班(第一、二期)、2019年度学法考试等测试,2020年组织参加“市生态环境局公务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广东省干部培训学院”考评等,将此条件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的佐证,并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公务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一)组建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讲队,不定期面向辖区企业开展普法宣讲。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为增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企业,环境也是经济效益”的观念,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文件,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讲队,制定《环境法制宣传活动服务方案》,于2019年在沙井街道后亭全至科技创新园举行“生态宝安 普法先行”——2019年宝安区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入园主题活动,共有200家企业的代表参加活动,活动现场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分析违法案例;于2020年面向局内法制和执法工作人员、辖区各职能部门环保工作人员、各类环保企业、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全面宣传贯彻宪法、新固废法,普及法律知识,加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力度;选派专业执法人员、专业律师加入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组织的普法讲师团。此外,在全区推行“环保主任”管理模式,建立由企业“环保主任”承担其内部环保管理职能的环境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激活企业内在动力,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觉规范和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险制度化、规范化,扩大保险投保范围,推动“强制化”立法工作,切实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
(二)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质量安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民事和刑事“三位一体”的责任追究体系,采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等全方位措施,不断强化污染源企业监管执法,并及时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执法的过程、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通过媒体向外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环境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定期曝光《每季度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不定期曝光《大气污染严重单位名单》以及环境执法典型执法案例等,邀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引以为鉴。
(三)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环保执法、检查、监测、许可等方面法律法规修订步伐明显加快。随着这些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推行、落地,为及时有效引导社会公众了解新法律法规,紧跟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开展普法活动。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作新环保法普法海报粘贴并在显示屏播放;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固废法》修订改动内容较大,为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我局根据新《固废法》修订内容,开展社会普法工作,促进社会公众对新《固废法》的理解和认知。
(四)严格遵循“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编写我局《普法工作指引》,坚持全员普法。由法制宣教科统筹普法工作,制作不同维度的普法产品并通过各大媒体平台推广宣传;由执法人员在依法实施现场检查、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执法活动中,通过现场面对面宣讲政策法规等形式,及时解惑;由各环保所不定期对辖区企业、社区居民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活动,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五)结合“6·5”世界环境日、“6·17”国际低碳日、“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特殊时段和节点,通过媒体宣传、分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视频、海报以及各种线上、线下活动,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广泛推进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分别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生态宝安 共建共享”、“环保宝安行”为主题,每年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举办宝安区六五世界环境日公益宣传活动;二是于2020年举办以“倡导低碳生活,守护碧水蓝天”为主题的国际低碳日宣传活动;三是于2020年9月在青少年服务中心开展“变废为宝 守护蓝天”2020深圳青少年环保节主题活动;四是参加“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宝安区2019年第十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宣传咨询日活动;五是参加每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摆摊设点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游戏互动、派发普法宣传材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手段,以这些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法治宣教教育,在辖区营造人人保护环境、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结合我局各阶段重点业务工作开展环保法律和宪法宣传。一是疫情期间,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从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行政许可事项“无纸化”全程网办、提供环保技术指导帮扶、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行政案件办理人性化、适时采取纠错执法等下列六大措施着手,尽最大限度实实在在帮扶企业复工复产,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二是结合“6·5”世界环境日,“6·17”国际低碳日等主题节日活动开展环保法律普法工作;三是参加2019年宝安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助力法治城市示范”主题,结合自身职能,在启动仪式上集中摆摊设点,向居民派发宪法、环保法相关宣传资料,积极解答市民相关法律法规问题,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四是2020年制定《环境法制宣传活动服务方案》全面宣传贯彻宪法、新固废法,面向局内法制和执法工作人员、辖区各职能部门环保工作人员、各类环保企业、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全面宣传贯彻宪法、新固废法,普及法律知识,加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力度,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多措并举创新普法形式
(一)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打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更好的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以案释法案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每年上报至少2个典型案例,2019-2020年共上报5个。将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在宝安日报、新粤网等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督促违法单位或个人守法经营,并形成《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选编》,还通过现场宣讲政策法规、企业主动登报道歉承诺等形式,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活动。
(二)通过活用新兴媒体渠道,打造“互联网+智慧环保”,一是开设《我的宝安蓝朋友》新媒体专栏,以图、文、视频结合的形式,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的过程中穿插普法内容;二是在我局门口投放电子显示屏,在局办公大厅楼道等地方投放宣传书架、易拉宝等宣传品,进行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三是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报道,同时围绕环境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开展宣传。先后利用朋友圈广告、在线H5竞赛等手段开展宣传:开展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宣传工作。设计制作有奖举报宣传折页并向市民发放,同时面向市民推送朋友圈广告共计100万人次;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在线问答宣传。启动设计制作大气污染防治在线有奖问答小游戏,于4月30日-5月7日举行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在下问答活动,参与问答人数共计 20128 人次,中奖人数共计6100人次。为更好地做好普法工作,拟在辖区各环保所投放自助查询一体机,及时发布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目前正在向区政数局申请服务器。
(三)依托深圳生态环境公众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滨海宝安公众号,积极利用宝安区普法平台和各类报纸报刊、网站等大众媒体积极开展常态下普法宣传。一是在日常新闻报道中增加环境保护普法系列内容,二是开设《我的宝安蓝朋友》新媒体专栏,开展大气科普,三是参加宝安电台《法治访谈》、《民生访谈》等节目,向市民介绍我局职能分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工业三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危废储存和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市民介绍有关法律知识。
(四)一是在宝安日报开设每季度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台、大气污染防治严重单位曝光台等;二是在滨海宝安、深圳新闻网、深圳宝安网等平台开设《我的宝安蓝朋友》专题推文,结合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和普法宣传;三是举办典型案例现场警示会,针对“5·14”废水渗漏环境案件,2019年6月12日在松岗街道组织召开“5·14”废水渗漏环境案件现场警示会,宝安区各街道部分重点污染源企业负责人约100人参加;四是参加宝安电台《法治访谈》、《民生访谈》等节目;五是开展普法入园活动,2019年11月18日,在沙井街道全至科技园举办以“生态宝安 普法先行”为主题的2019年宝安区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入园主题活动,执法人员为在场企业负责人系统讲述环保法律法规,分析违法案例重点强调企业需要注意的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讲解违法责任与后果。以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企业,环境也是经济效益”的主体责任观念,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文件,切实指导企业日常经营行为。
(五)积极开展单位法治创建活动,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通过“第一议题”、专家授课等形式全面强化政治理论知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合进业务一体推进。以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从政治上“强”起来,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19年以来通过“三会一课”、局长办公会落实第一议题学习106次,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第一议题学习32次,邀请专家授课6次,局领导讲党课5场次、415人次参加,开展百人百场谈学“习”,5场次,80多人次;开展“生态环保铁军能力提升营”10期、“业务知识大讲堂”9期,全面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队伍业务水平显著提高,切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合进业务工作一体推进;二是坚守“政治生活严”。对照模范机关创建要求组织开展全范围、多层次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在编干部职工、全体党员干部共119人开展了全面、深层次的问题查摆,建立党总支、党员干部问题台账;局属14个单位(部门)及原宝安区环境监测站共查摆出118项作风问题,5各党支部建立支部工作台账,共梳理问题47项,整改措施44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组织局领导干部和职员分别开展《新时代与民法典》培训会和新《固废法》培训会,不断提高干部职员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参加第三届聚光杯全国环境摄影大赛“随手拍”,其中一图一故事——《细到极致的摸查》获得优秀奖。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孟庆华同志代表省参加全国环境监测大比武,凭借扎实的理论素养和精湛的业务水平,获得了全国团体第一名、个人综合三等奖的佳绩。方锦东同志参加2019年度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被评为“先进个人”。
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创建美丽中国,人人有责,一直以来,宝安区始终把生态环境建设摆在发展的重要位置,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为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生态环境普法的深入宣传,法治网络的积极搭建,有效推动宝安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近年来,我局努力依法依规锻炼队伍,培养了一批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为宝安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支过硬的生态环保队伍。执法手段不断加强,对信隆电镀液渗漏案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查处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入选生态环境部十大典型案例。
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违法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修订步伐明显加快,企业环保意识也逐步变强,但有时企业并不能第一时间了解政策动向,在认识的广度和深度上有一定偏差,为引导企业及时有效掌握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2017年,深圳市宝安区在全国率先创建“环保主任”制度,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2019年4月28日,成都市新都区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开展“环保主任”试点工作。环保主任制度的开创,使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进入新时代,引导将以前探索的企业环保负责人等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是全力补上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四个要素最弱一环的关键举措。2019年8月,我局与区住建局联合,在全市率先启动施工污染防治六大机制,首批“工地”环保主任上岗,获得各大媒体广泛转发。
编辑 梁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