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国庆,普天同庆!国庆纪念日是近代民族国家的一种特征,是伴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并且变得尤为重要。它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标志,反映这个国家的国体和政体。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样跟全国人民息息相关,它被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优良家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典》以一系列制度安排,促进家庭和谐,使家庭文明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家庭关系”一章中,《民法典》对相关法律规则作出了多处重要修改和完善。
一是明确了夫妻家事代理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对日常家事具有平等的决定权。因此,夫妻互相行使家事代理权是婚姻的应有之义。然而,婚姻法并未对夫妻家事代理权作出规定。这次民法典编纂,确认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明确,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当然,家事代理权的行使范围以家庭日常生活为限,不包括生产、经营等超出日常生活范畴的事项。
二是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这个问题过去是司法实践中的“老大难”问题。这次民法典编纂,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的基本原则,即确认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要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可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提出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三是确认了婚内析产的法律规则。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分割,以便保持婚姻关系以及财产共有关系的稳定,使得夫妻财产制度更加合理,夫妻共同财产效用得到更好发挥。
四是新增了亲子确认规范。婚姻法由于欠缺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制度,社会各界多有不满。民法典第1073条填补了这一缺憾,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这一规定完善了亲子制度,是对家庭关系法律规范的重要完善。
家庭始终是人们最温馨的港湾,《民法典》是经世济民、治国安邦之重器,也同样关怀着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个体。
编辑 伍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