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近期深化医改30项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等六大改革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20-09-29 00:20

9月28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向媒体发布新闻: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医改办9月27日印发了《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下称《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了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健康广东行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等六大改革任务,并提出统筹推进综合改革的明确要求,细化分解为30项重点工作任务。

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面,《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要制定出台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相关政策文件,健全和完善职能清晰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和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防控职责,推动部门间、机构间的人员、信息、资源互通,建设智慧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系统和应急物资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要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推进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在深入推进健康广东行动上,《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要加快实施健康广东18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完善健康广东建设考核机制;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要加强重点人群健康促进,提升慢性病防治水平;加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防治力度,全力推行疫苗冷链配送和预防接种标准化建设,开展疫苗短缺风险预测。

在统筹综合医改方面,《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要强化三医联动改革,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深化薪酬制度、编制管理和职称评审改革,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要探索以区域联盟、医联体、医共体、医院联合等方式全面开展集团采购,完善新冠病毒检测相关集采耗材的集中采购、医保支付、价格联动等措施,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同时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要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和督察机制,建设全省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促进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突出具有广东特色的重点工作,要协同港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推动中医药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启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中西医会诊制度,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建设,推动医保政策向中医药倾斜;要持续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组团式”人才帮扶,全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构建“顶天立地”大卫生格局;要加快健康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市在卫生健康领域创新改革上先行示范,支持广州市在卫生健康领域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

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统筹推进深化医改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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