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深圳有望试点红筹股二次上市!深圳相关部门正制定相关上市规则

读特客户端综合
06-15 23:00
摘要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综合改革试点实施5周年这一重要时点,中办、国办再次印发《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更高站位、更广维度、更深层次赋予深圳全新的改革开放使命,标志着深圳改革开放事业迈入了崭新的阶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提到“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6月15日,深圳民革官微刊发了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革深圳市委会主委何杰谈深圳综改新使命的文章。何杰曾任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

何杰称,据悉深圳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上市规则,有望试点红筹股二次上市(即H+A),将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上市渠道。

何杰表示,综合改革“2.0”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抓好落地落实。许多改革仍属于框架性、方向性的部署,需要结合实践需求,特别是做到“顶层设计与地方首创”的有机结合。

以下为全文:

何杰主委谈深圳综改新使命:深化改革启新程 勇立潮头再出发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综合改革试点实施5周年这一重要时点,中办、国办再次印发《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更高站位、更广维度、更深层次赋予深圳全新的改革开放使命,标志着深圳改革开放事业迈入了崭新的阶段。

一、《意见》的时代意义:改革再出发的“深圳宣言”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深圳是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过去40多年来,深圳始终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从一个落后的边陲小镇成长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和创新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城市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我国发展最好的经济特区,也是国际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

回望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这是中央首次为一座城市量身定做了新时代改革总纲领,也是首次以“实施方案+授权清单”的方式,批量授权、滚动推进改革。5年来,首批授权清单改革成效显著,深圳要素市场化改革稳步向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科创产业蓬勃发展、公共服务和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先后有48条改革举措获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复制,形成了改革联动效应和放大效应。

当前,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纵深演进,国际竞争格局深度变化,深圳作为大湾区核心引擎和“双循环新格局”的重要节点城市,承载着重要的战略使命。本次《意见》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等关键环节,作出系列重要部署,标志着综合改革试点“2.0”正式启航。这既彰显了中央“以改革破难题、以开放促发展”的坚定决心,也表明了中央对于深圳在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上“勇当尖兵”、为全国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经验的殷切期盼。

二、重点举措的突破性价值:靶向施策破解发展难题

在我看来,立足深圳产业发展特征和资源禀赋优势,《意见》中关于“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改革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毋庸置疑,深圳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之都,经济增长的新旧动能加速切换中。2024年,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2.5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025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2.3%,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6.46%(仅次于北京),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达94.9%、总量居全国第一;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机器人、电化学储能、低空与空天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产量跃居全国城市首位。这背后,离不开一个完整的科技创新产业生态链,但也离不开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撑,深圳作为国内三大金融中心城市之一,创新资本非常活跃,“资本为科技创新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高效融合”仍有改革发力的空间,部分问题对于科创产业发展形成较大制约。如,科技型企业时常因“轻资产、缺抵押、不确定性”等面临融资难题,信贷供给不充分;私募股权基金持续面临“募资难和退出难”等困境;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评估、转让和交易面临梗阻,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30%;资本市场对于科技企业、未盈利企业上市的包容性还需提升;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面临空域管制低效、新型基础设施滞后、核心技术瓶颈、规则不完善等障碍;公共数据的归集整合和有序开放水平不高,数据要素价值评估难、交易规模小等尚未有效破题,等等。

可喜的是,《意见》对相关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改革举措,后续有望通过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破解行业发展难题,值得我们期待。如,《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深圳要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示范区,通过专项载体、创新业务等,率先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对于科技企业非常关心的如何让“沉睡的知识产权”通过金融工具转化为“流动的资本”?需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的作用,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政金企及平台协同发力,形成从“知产”到“资产”的跨越式探索;《意见》提出“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深圳已创新推出“腾飞贷”“科技初创通”等科技金融产品,且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已开放股份制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通过AIC基金等形式,可与商业银行形成更大规模、更大范围的“投贷联动”,为初创型科技企业注入更多“金融活水”,后续还可推动监管部门降低AIC 直投的风险的权重计算,并争取把其他类型的银行也纳入试点范围;《意见》提出“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据悉深圳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上市规则,有望试点红筹股二次上市,将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上市渠道;《意见》提出“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研究,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领域的适用性”,此前深圳已率先落地了数字人民币应用的丰富场景,因应目前美国政府弱化美元全球储备地位、推行稳定币拉抬美债的趋势,后续应进一步深入推进多边数字货币桥,更大力度拓展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场景,发挥数字人民币研发应用核心支撑作用;《意见》提出“支持深圳探索数据交易、可信流通、收益分配等机制,在合规评估认证等方面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此前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动态合规”(DEXC+)体系改革,该体系以“深圳标准”为引领,通过协同监管落地、培育新兴法律服务业及提供特色化公共法律服务,形成了一批全国首创成果,为全国数据交易发展提供了“深圳经验”;《意见》提出“探索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此前深圳已通过跨境数据验证平台落地相关场景,后续可能通过“负面清单+一般清单”等机制,拓展跨境数据流动范围,进一步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作用,等等。

三、改革落地的有效路径:以制度创新推动效能转化

综合改革“2.0”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抓好落地落实。应该说,许多改革仍属于框架性、方向性的部署,需要结合实践需求,特别是做到“顶层设计与地方首创”的有机结合。在我看来,要从四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加强央地协同,凝聚合力。国家部委在顶层设计、政策配套、授权放权、项目审批上给予更强有力支持;深圳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清晰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二是做好立法保障,筑牢根基。针对改革中涉及法律调整的,要及时提请全国人大予以支持;要充分运用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将重大举措等转化为地方法律法规,为改革探索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稳定预期。

三是坚持重点突破,树立标杆。“先落地、再推广”是我们改革的宝贵经验之一。在推进综合改革中,要强化“以点带面”思维,集中资源力量,选择重点区域,对核心任务、关键任务予以单点突破,形成示范效应。

四是调动多方参与,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听取和吸纳各类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形成政商学社协同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在我看来,《意见》是中央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赋予深圳的又一份沉甸甸的考卷。这考卷,考的是深圳“敢为天下先”的改革锐气,考的是深圳服务国家战略全局的担当作为。必须坚持“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狠抓落实,深圳方能不负重托,在新时代改革开放征途中破浪前行,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为精彩的“深圳答卷”,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五年来,民革深圳市委就深圳数字金融与绿色金融中心建设、低空经济发展、优化创投行业发展环境、深港共创全球科创高地、深港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深港船运业合作、破产制度的完善、优化跨境理财通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建言献策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下一步深圳民革将心系国是,履行好参政党职能,就《意见》的内容及“十五五规划”的编制汇群贤之智,谱深改新篇。

编辑 张克 审读 张蕾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詹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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