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多部门共建“无讼村居”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吴晓媛
21:00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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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风吹阵阵,树影婆娑,初夏时节,行走在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街道红泉村,便见屋舍俨然、村道整洁,一幅美丽乡村画卷映入眼帘,房前屋后处处体现着新农村文明气息。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深汕法院”)第一批“无讼”村居创建试点就设在这里。

近年来,深汕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无讼”村居创建试点为牵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就地解决,促进“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深汕特色的治理路径。

高位推动聚合力

深汕法院联合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治理有机结合,高起点规划“无讼村居”建设模式,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路径,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践行参与村域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

为激活乡村治理动力,提升村民自治能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汕法院先后选取10个村作为试点,成立“无讼村居”课题组,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全面掌握区情村情、纠纷类型和化解方式,为创建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2023年12月,在区党工委的支持和指导下,深汕法院率先以鲘门街道红泉村、鹅埠街道红罗村为试点村创建“无讼”村居,旨在从治理理念和基层治理力量上推动红泉村、红罗村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乡村发展新样板。

“现在时代不一样了,村民都有了法治意识,不会动不动挥拳头了,大家之间关系也更和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有什么矛盾直接找老同志来调解,讲理不讲‘力’了。”……自“无讼”村居创建以来,文明乡风已在红泉村、红罗村两村落地生根,邻里互助、家庭和睦的和美景象已经是日常风景。

“一站两所两中心”签约及“无讼”村居(社区)创建活动

2024年12月,由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深汕法院联合举办的“一站两所两中心”签约仪式、“无讼”村居(社区)创建活动顺利举行,深汕法院与4个街道及试点村签订共建协议,确立创建目标和原则,并建立了纠纷处理、诉调对接、风险预警、巡回审判、重要会议列席、法官指导等机制。

这是继两个试点村后,深汕法院创建的第二批“无讼”村居。

此外,深汕法院还构建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驻街联村”纠纷化解机制,每周选派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到村驻点,提供法治辅导、矛盾调处等司法服务,提前干预化解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把社会矛盾稳控在基层,化解在源头,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多元解纷集众智

“这是我们的土地,你们凭什么征走?”鲘门街道A村的村民代表们站在争议的土地上愤怒说道。

“没有文件划定说地是你们的,征地的时候你们也没说,现在征地款都下来了要怎么处理?”隔壁B村的村民代表们一脸无奈。

原来,红泉村委会下属的A村民小组与B村民小组因历史遗留的边界划分问题长期存在争议。2019年3月,B村在推进深汕合作区征地任务时,将A村集体土地纳入本村征地范围,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为化解纠纷,在深汕法院指导下,红泉村调解委员会积极联系两村民小组组长进行沟通协商,联合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织多次开展调解会议,对争议边界进行实地调查。经过多次深入讨论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了土地边界划分的同时,B村还向A村补偿了金额20余万元。

两村在调解会议上达成调解协议

“争议地成了连心桥。”红泉村委会负责人表示,此次调解成功解决了A村与B村长期存在的边界纠纷,保障了两村集体土地权益,也为深汕合作区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扫除了障碍。

近年来,深汕法院搭建多元调解框架,健全基层治理工作体系,依托区、街道两级综治中心,将司法确认与诉讼服务站、司法所、派出所有机对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梯次化解矛盾机制,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彻底化解,构建“横向联动、纵向互动、协同推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不用打官司,赔偿也及时到账了,我这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了!”深汕法院与鲘门派出所、鲘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联动,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让当事人吃上了“定心丸”。

2024年9月,当事人汪某的丈夫曹某在深汕某产业园区作业时突感胸口不适,报告后回到宿舍休息,当天下午6时左右,或者工友在宿舍发现曹某身体僵硬,报警后法医到场查验,宣告曹某死亡。

后汪某就曹某的死亡赔偿申请政府部门进行调处,鲘门派出所、鲘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迅速介入,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为赋予调解协议法律强制力,人民调解员当即联系深汕法院立案庭法官,协商司法确认事宜。当天中午,双方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提交司法确认申请,在确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后,深汕法院随即和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整个过程不足一小时。

这是深汕法院积极参与多元解纷,提升矛盾化解效能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深汕法院还不断发掘基层“有心人”,培育排查纠纷的“侦察兵”,充分调动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五老”村级调解力量,组建民间调解志愿队8支,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推动家事纠纷、借贷纠纷、邻里纠纷等多发性矛盾调处,确保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

此外,深汕法院还强化诉前联调质效,通过网格化管理延伸司法触角,实时指导矛盾纠纷调解,累计选派工作人员驻村服务300余人次,参与矛盾调处、提供法律意见。

随着一个个矛盾纠纷的化解,以和为贵的氛围慢慢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无讼”村居中弥漫开来,“和谐有序”的思想渐入人心,“有纠纷先调解”的理念也逐步成为习惯。

“无讼”公约筑同心

无讼之境,如春风化雨;调和诉讼,似润物无声。在“无讼”村居的创建过程中,深汕法院制定了多个“硬”制度,同时也将“软”文化放在了突出位置,持续厚植“无讼”文化。

“‘无讼’不是不许我们有诉讼,而是让我们少发生矛盾,即便发生也能在家门口解决,不用打官司。”红泉村村民感慨道。

深汕法院从理念出发,指导试点村将法律知识、文明乡风和“无讼”理念融入公约,制定符合各村特色的“无讼”公约,通过巡回审判和现场调解,用村民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化解纠纷,弘扬“无讼”理念,推动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形成良法善治、德法兼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深汕法院干警前往鲘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叔叔阿姨,这是宪法宣传知识读本,您拿回家抽时间看一下。同时,也可以给家人、亲友宣传一下,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能用到的法律法规。”近年来,深汕法院还推出“点单式”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擂茶”说法、模拟法庭、法治游园等法治宣传活动,赠送法律书籍,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

“周围到处都是关于法呀、德呀,听着心里就舒坦,遇事儿也就没那么计较啦!”村里遛弯的赖大爷乐呵呵地说。

目前,深汕法院挂牌成立的“无讼”村(社区)已有10个。接下来深汕法院将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积极推进基层治理,多元联动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切实维护好村、社区和谐稳定,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郑丽虹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吴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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