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开启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报名
读特记者 庄瑞玉
2020-09-25 16:41

9月25日,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市正在开始2020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参评社会组织在9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材料上报后不可修改。

此次评估的对象包括:

(一)2018年1月1日前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或者评估等级已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二)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可提前申请参加2020年度评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不予评估:未按时填报2018、2019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2018、2019年曾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被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的;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评估申报流程有哪些?

1. 网上报名

此次实行网上评估申报,申报时间截止至9月30日,参评社会组织可登陆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http://www.ssof.cn/)首页“评估申报”窗口申报或直接登录深圳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系统(http://pg.ssof.cn/)申报。由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估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评社会组织对照《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在评估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材料。

2. 专家审查

由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组织材料进行审查,并于10月下旬开展实地评估,出具评估意见。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根据评估专家组意见确定参评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参评组织对评估等级有异议的可向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由其按照既定程序予以受理并裁定。

3. 发布通知

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将2020年度评估结果正式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备案后,即发布公告并在适时举行授牌仪式,并以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名义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和证书。

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五年。按照我市相关规定,评估等级获得3A(含3A)以上社会组织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优先获得政府奖励。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文)要求,公益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低于3A或者无评估等级,应当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见习编辑 连博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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