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公平竞争、投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多个维度精准发力,既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健全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更以法治之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一步。深圳广大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倍感振奋,纷纷表示这部法律为企业发展吃下 “定心丸”,将更有信心扎根实业、投身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工商联主席、朗华集团董事长张春华表示,作为扎根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民营企业家,我深切感受到民营经济促进法传递的法治温度和发展信心。这部法律以精准务实的条款,聚焦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有效回应了社会期待和民企关切,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助于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坚定发展决心、激发创新发展动力,是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的又一次生动实践,必将推动中国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我们期待民营经济促进法成为新时代民营经济扬帆远航的法治灯塔,护航万千市场主体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劈波斩浪,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深圳科达利公司董事长励建炬说,国家关心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当我获悉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时,感受到三方面的“振奋”:一是振奋于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如此之高,为其出台一部基础性法律;二是振奋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内容十分全面,包括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等;三是振奋于国家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如此之快,可见壮大民营经济的紧迫性与重要性。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释放出中央重要信号,令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深受鼓舞,必将推动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春天。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中国市场经济迈向法治化的关键一步,承载着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深切关怀与坚定支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宪表示,此次立法明确提出“公平竞争”“科创支持”“投融资促进”等制度创新,将助力民营企业突破“卡脖子”难题,加速国产化替代进程。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我备受鼓舞、信心倍增,我将带领沃特股份紧紧围绕党中央部署,坚守主业、守正创新,助力打造自主可控、高效协同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做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国家战略、担当社会责任的先行者,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深圳市伟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林晓辉说,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最佳保障。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明确了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还通过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具体措施,为民营企业创造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这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鼓励更多创新与投资,推动民营经济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我们民营企业家将以此为契机,以更加昂扬的姿态积极投身于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建设与发展,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保驾护航下,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和开放合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民企力量。
“非常振奋,非常高兴。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政府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深圳中孚泰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刘芳说,这部法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坚定支持,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它不仅有助于消除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经营运行、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还能够促进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公平竞争,共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坚信,在党的领导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有效促进民营经济的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广东省工商联执委、深圳市工商联常委、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陈永强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基本原则,让我们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看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坚定支持。法案明确的公平竞争、权益保护和科技创新导向等规定,有效激活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和投资信心。影石创新作为深圳本土创新企业,其发展历程印证了政策支持与企业成长的良性互动。我们坚信,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护航下,民营企业必将迎来更高质量的发展机遇。
深圳市工商联执委、深圳市乐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宋昆鸿认为,这一里程碑式法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我作为民营企业家的代表,深切感受到法律为我们营造了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增添了信心和动力。新法明确保障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和财产权保护,必定激发更多的创新创业活力。我们期待政策落地后,助力民企实现高质量发展,共同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贡献力量。作为民营经济一员,我将与同仁携手,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法精神,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微薄之力。
市政协委员、深圳百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周灿明同样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首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充分彰显了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与支持,让我们倍感振奋。该法从公平竞争、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将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的信心,激发民营经济组织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我国经济朝着更加健康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委员会主席林劲说,民营经济促进法彰显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展现了对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传递对我们广大民营企业家和民营经济人士一如既往的关心与爱护。创维集团作为在深圳本土成长并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民营企业,对于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的颁布也倍感振奋。我们的发展信心更足了,心也更定了。我们将继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帮助下,进一步深化推进创维的国际化战略,更加专注于产品创新、技术研发、产业协同、品牌推广、绿色能源等维度进行谋篇布局,在全新的AI 时代赛道上持续奋进,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创维力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汉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让我倍感振奋。这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中,国家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进行保障与促进。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创新是永恒的主旋律。在该部法律的护航下,我们企业家们将紧抓市场机遇,深耕科技研发与产业升级,以高质量践行社会责任,为深圳的双区建设贡献更大力量!相信在法治护航下,中国的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星辰大海。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叶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