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完善行业考核评价制度、大力提升公募基金权益投资规模与占比等举措,着力督促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机构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本期“思与辨”就该话题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 主持人:赵 鑫
■ 嘉 宾:吴 垠(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政治经济学研究所所长)
刘佳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
尹小雄(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经济师)
投资者获得感将增强
主持人:从投资者角度来看,《行动方案》将带来哪些切实利好?
吴垠:《行动方案》将投资者收益置于重要位置,体现了公募基金行业发展由“大”转“好”的高质量发展思路,其重点就是要让投资者获得更大收益。公募基金公司的盈利之道应该建立在投资者同样获利的基础上,推动行业与投资者“同甘共苦”。基金行业过去“旱涝保收”的表现是,无论市场好坏,基金公司都在赚钱,亏的多数是投资者,现在则是强调推动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基金公司如果不能让投资者获益,特别是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的,须少收管理费,这有利于投资者成本管理,让基金行业“赚”得“人心”。
刘佳宁:《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推动了公募基金行业从“规模至上”向“回报优先”的深度转型。如通过推行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将管理费与基金业绩挂钩。若基金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或投资者亏损,管理费将下调,终结基金公司“旱涝保收”模式。同时,也将促进基金公司进一步健全投资顾问体系,为投资者制定更适合的资产配置方案。
尹小雄:投资者获得感将增强,投资收益将增加。《行动方案》注重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和激励体系,有利于保障并提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的利益和基金发展协调一致,深度绑定,同甘共苦,形成良好业界生态。同时基金业绩突出长周期考核,鼓励长期持有,引导和塑造良好的投资预期,形成“真投资,少投机”的投资理念。
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使基金公司收入与投资者实际收益深度关联
主持人:针对基金行业存在的“基金赚钱基民不赚”痛点,《行动方案》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您如何理解这一举措?这对于基金公司将产生哪些影响?
刘佳宁: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通过“收益达标多收、业绩未达少收”的分档设计,将管理费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挂钩,使基金公司收入与投资者实际收益深度关联,从而打破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固有模式。同时,将浮动费率与投资者持有期挂钩,减少基金经理的短期投机行为,鼓励其聚焦长期价值创造,同时引导投资者延长持有周期,降低频繁申赎带来的市场波动。
这一机制通过优化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分配模式,推动行业从“规模导向”转向“回报导向”,对基金公司经营模式、行业竞争格局及长期生态产生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成本压力会在一定程度上上升。基金公司收入将直接受业绩表现影响,若业绩持续低于基准,管理费收入可能骤降。二是考核与薪酬体系重构。基金公司或将逐渐以长周期考核为主,基金经理薪酬与三年以上中长期业绩绑定,短期规模扩张的激励被弱化。三是行业竞争格局改变。资源将进一步向投研实力强、历史业绩优的基金公司集中。
尹小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于基金公司来说,如果业绩表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可以升档收费,如表现不佳,则要少收管理费。这一举措首先体现了公平性,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的关键就是重投资者回报,通过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促使基金公司优胜劣汰,能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长期收益的公司,将会得到更多资源,迎来更好发展。
浮动管理费对于基金公司将产生以下影响:基金公司须将经营重心转到提升经营业绩上,以投资者为本。有些基金公司渠道能力强,重发行轻经营,旱涝保收,现在将面临转型压力。基金公司之间的分化将加剧,那些真正研究能力强,业绩好的基金公司将脱颖而出,而滥竽充数,连续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司,可能因募集困难面临生存压力,甚至被淘汰。
吴垠:《行动方案》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这是一种尊重市场规律的表现。基金管理不应是无论盈亏管理费都不能少一分的“稳赚不赔”模式。基金公司既然是帮助基民投资,那就应该体现专业性,在实操过程中应及时抓住市场机遇获利以及合理规避市场风险,做好了收益增量,才有理由去收管理费,不能反其道而行,亏了还要心安理得地一分不少收取管理费,这于情于理于市场规则都说不通。采用浮动管理收费机制,实际上也是给了基金公司适当压力,那些长年投资亏损,管理费不菲的基金公司逐渐会被淘汰,让基民选择真正能带来收益回报的优质基金公司。
投资者应强化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考察,注重长期回报的稳定性及超额收益能力
主持人:随着《行动方案》落地实施,您认为未来投资者在选择基金产品时,应重点关注哪些指标和维度,以获得更好回报?
刘佳宁:一是在基金产品层面。应重点关注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优先选择管理费与业绩动态挂钩的基金;强化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考察,弱化短期排名,注重三年以上长期回报的稳定性及超额收益能力;还要关注产品类型和创新方向,如低费率指数基金、含权中低波动型产品及符合国家战略的主题基金。二是在基金公司层面,需审视基金公司利益绑定机制的深度,关注跟投比例及锁定期限,确保其与投资者利益一致;关注基金公司考核体系是否真正转向以长期收益为主,合规风控能力是否完善以及公司投顾服务和投资者需求是否适配等指标。三是综合策略上,投资者需建立长期视角,动态评估费率与收益的匹配度,并紧跟政策方向,捕捉更优回报机会。
尹小雄:一是基金产品的中长期业绩,与比较基准对比高还是低,业绩全面反映公司的研究能力、投资风格、投资策略、公司治理和考核、风险管理和产品设计等综合能力。
二是投资者的盈亏情况,投资者是总体赚还是部分赚,是真赚还是假赚,比平均水平多赚了还是少赚了。相应还要考虑产品的换手率如何,市场接受度如何。
三是产品综合费率和管理人实际收取的管理费,是否优质优价,产品的管理费是否匹配收益率。
吴垠:从基金产品层面看,应重点关注:长期业绩与基准对比、投资者盈亏比例、费率结构、基金公司考核机制、浮动费率等,这些维度便于投资者识别基金公司服务能力。从基金公司层面看,投资战略、考核机制、高管团队经营理念和稳定性等应该作为考量的重要指标和维度,观察基金公司是否具有对国家战略的感知能力、利用机遇盈利的能力、衍生工具对冲风险能力和跨境投资组合能力。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