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两次伪造离婚证书用同一套房产抵押贷款,被判刑六个月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周蝉
05-09 10:48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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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一女子因伪造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贷款,经罗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7年底,徐某某在深圳经营的生意遇到危机,急需一大笔资金填补亏空。她决定将婚后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套房产抵押贷款。可是,当时她与丈夫关先生的婚姻出现了裂痕,未能获得他的支持。

徐某某于是通过网络渠道,伪造了自己与丈夫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书,然后向某银行提交这些伪造材料,以名下房产作抵押,成功获得了500万元贷款,约定三年后整体还款。2020年11月,即将到还贷日期,徐某某无法筹集到所欠钱款。想到上一次的“顺利”贷款,她决定故伎重施。

徐某某找到一家金融机构为自己过桥贷款,并再次伪造了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在另一家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又成功获贷700 万元。

然而,2024年2月,徐某某与关先生被法院判决正式离婚,那套被用作抵押的房产被判给了关先生,同时也判决他要承担房产抵押给银行欠下的部分债务。关先生一时拿不到房产还要背负债务,他怀疑徐某某用假的离婚证办理了贷款,于是报了警。经查,徐某某两次提交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均系伪造。

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对徐某某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徐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代表着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正常管理秩序,伪造这些物品会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声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在徐某某的案件中,她伪造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等证件,用于骗取银行贷款,其行为明显符合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 。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事业单位印章是事业单位对外进行活动的重要标志,伪造其印章同样会对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信誉造成损害。徐某某伪造的印章涉及到事业单位,其行为也构成了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

编辑 刘彦 审读 秦天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潘未末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周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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