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安徽池州G0321德上高速发生小米SU7碰撞起火事故,致三人死亡。4月1日中午,“小米公司发言人”对小米SU7碰撞起火事故致三人死亡一事的说明中提到,事故发生前车辆处于NOA智能辅助驾驶状态,驾驶员接管后持续减速并操控车辆转向,随后车辆发生碰撞。此次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法律人士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道,驾驶员、施工方、小米公司均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自动驾驶领域法律法规的进展再次成为关注焦点。据法律人士透露,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无专门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完善法律,自动驾驶立法仍面临技术复杂、责任主体众多等挑战。
深圳一小米门店。
小米SU7高速碰撞起火事故如何定责?
3月29日晚,安徽池州G0321德上高速发生小米SU7碰撞起火事故,致三人死亡。4月1日中午,“小米公司发言人”在微博对此事发表声明称,事故发生前车辆处于NOA智能辅助驾驶状态,以116km/h的速度持续行驶。事发路段因施工修缮,用路障封闭自车道、改道至逆向车道。
车辆系统检测到障碍物后发出提醒并开始减速,驾驶员接管后持续减速并操控车辆转向,随后车辆与隔离带水泥桩发生碰撞,碰撞前系统确认速度约为97km/h。经了解,车辆驾驶员非车主本人。
事故发生后,小米紧急联系车主并启动救援程序,同时成立专项小组,于3月31日向警方提交所掌握的车辆行驶数据及系统运行信息。
此次小米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焦点。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金融犯罪法律事务部主任、刑事律师翟振轶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称,若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超速、疲劳驾驶或未按规定操作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其很可能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据小米方面公布的信息,事发时车辆处于NOA智能辅助驾驶状态,系统在检测到障碍物后发出提醒并减速,但驾驶员接管车辆后仍发生碰撞。若进一步调查证实驾驶员在接管后未能正确操作,如未及时有效制动或转向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安全驾驶的规定,驾驶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翟振轶特别提到,“小米方面称是转换驾驶员控制时发生事故,这个转换过程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给驾驶员留下足够的反应和操作时间,也是需要考虑的责任分担问题。”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在特定情况下需提前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翟振轶分析道,“在此次事件中,若施工方在道路施工改道过程中,未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导致驾驶员未能提前知晓路况变化,那么施工方也可能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关于小米公司的责任问题,翟振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表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他认为,若经调查认定车辆的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存在缺陷,如传感器故障、算法错误导致对障碍物误判或系统响应不及时等,那么小米公司需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责任主体众多、技术复杂
自动驾驶立法仍存挑战
事故也进一步引发社会各界对智驾安全问题的讨论。当前,国家层面是否出台了相应法律法规?此前,翟振轶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提到了自动驾驶领域法律法规的进展。
2024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和GB 44497-2024《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对汽车信息安全、软件升级,以及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等方面进行规定。这三项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陆续公布相关地方性法规。但是,目前全国范围内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全面细致的法律。”翟振轶认为,自动驾驶技术复杂,涉及多部门职责、多种利益关系,且技术迭代快,在诸如责任认定、数据安全等关键问题上,还需进一步探讨。
他进一步分析道,“技术日新月异,新的功能和应用场景层出不穷,使得立法工作需要不断适应和调整。”此外,自动驾驶涉及责任主体众多,包括驾驶员、制造商、软件提供商等,且在不同级别的自动驾驶中,各方的参与度和控制权也各不相同,这使得现有的法律框架难以直接应用。
再者,智能驾驶的监管涉及交通、工信、网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的监管重点和目标存在差异,因此难以统一协调各方意见。而自动驾驶产生和使用的大量数据也带来了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难题,须在推动技术发展的同时,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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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孔盼成 审读 伊诺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郑蔚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