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深省政协委员、深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汪洪向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从完善涉外法治教育体系建设、加强跨境法律交流培训、优化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着手,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汪洪表示,广东地处“一国两制三法域”前沿,涉外法治人才需求强烈。但目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存在高校学科体系建设薄弱、跨境法律交流不畅、涉外法律服务供需不平衡等问题。
汪洪认为,应推动完善涉外法治教育体系建设。她建议省内开设法学专业的重点高校加大投入,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模,完善“法学+”涉外法学教育学科体系建设,结合新兴领域行业发展,让学生接触更多跨学科、跨专业知识资源,培养能够将法学与不同学科深度融合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建设以国际法、国别法、比较法及案例、实务、研讨等为核心模块的涉外法学实践课程体系,全方面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跨文化沟通能力,通晓国际贸易和普通法规则的涉外法治人才。联动港澳,打造以高校为核心、法律实务部门及法律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国际化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汪洪提出,常态化开展与港澳在职法律从业人员交流培训。建议组织与港澳法律界开展双向培训、交流交往,利用深圳、横琴等地的区位优势,推动设立类似“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的培训机构,定期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与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专题培训班,增进两地司法人才的交流互通,提高司法人才办理跨境案件的能力水平。同时,争取简化法院、检察院人员参团出国出入境以及港澳人士到内地法院开展司法交流活动的审批程序和要求,实施进一步简化出入境手续,优化港澳律师来粤执业或实训的制度环境,为开展跨境法律交流与协作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要进一步激发涉外法律服务市场活力。”汪洪建议,将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纳入省人才计划,通过完善支持保障政策,建立以价值和贡献为导向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奖励使用管理制度,吸引更多实战经验丰富的人才。同时,发挥企业需求导向作用,搭建行业、企业和法律服务市场之间的桥梁平台,更加精准匹配企业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支持本土律所做强做大,鼓励本土律所与境外律所开展合作,积极拓宽海外市场,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保障。汪洪还提出,要发挥港澳法律职业者熟悉国际规则的专业优势,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融合,深化大湾区律师、港澳联营律所和中外联营律所等试点改革,促进港澳法律职业者更加广泛地服务广东对外开放大局,提升广东省涉外法治人才的综合能力,营造国际化、专业化的涉外法律服务环境。
编辑 李斌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