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汕尾市陆河县“送法下乡”动员大会在陆河县委党校举办。据悉,今年是陆河的“送法下乡元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现场,陆河县委书记、县长程永东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人员,公职律师、村法律顾问悉数到场,体现出对于此次活动的重视。
陆河县委书记、县长程永东作动员讲话。他介绍,此前,陆河县在“八五”普法工作中付出诸多努力,包括结合三八妇女节、民法典宣传月、国际禁毒日、开学季、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动普法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反诈、反邪教、防溺水、老年人权益保护等知识宣传活动。
其中,陆河县螺溪镇所提炼形成的“普法+ +普法”、“1+3+N”普法宣传模式,连续两年获评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争先和优秀普法项,欧西村于2022年成功获评“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针对于“谁来送”“送什么”“怎么送”三个关键问题,程永东在动员讲话中表示,“送法下乡”需要各级党员干部、法律专业人士共同参与,要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内外联动”的县镇村三级普法宣传格局。
“送法下乡”工作方案拟定的12个宣传主题中,一是要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条主线;二是要突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三是要突出矛盾纠纷化解领域。“送法下乡”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
一直以来,乡村地区由于年龄结构、受教育水平、乡风民俗、宗族等因素影响,法治意识与城市人群存在一定差距。“送法下乡”活动旨在让法治精神真正走进乡村群众心中、融入百姓生活、落于日常实践,是构建全民普法“大格局”的现实路径。
陆河县正处于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各项改革的推进、各种制度的破立,给乡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变化影响。如最为突出的土地问题,针对于土地征收、地面违建,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私下买卖土地等行为,成为社会上矛盾冲突频发的领域。
此次“送法下乡”活动与以往“八五”普法工作最大的不同,在于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放在“送法下乡”指导地位,贯穿于活动全过程。通过“法治启智、文化润心、产业富民”三大工程,开启乡村法治“启蒙运动”,让更多群众普遍知法、内心懂法、主动守法,营造全县遵规守法的文化氛围。
该活动也致力于打通制约陆河县改革发展的“法治堵点”,凝聚干事创业的“法治共识”,最终以高质量的经济发展,让广大群众真切理解到、享受到法治社会所创造的价值,这也是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其间,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琳就“用地建设十不准”这一主题,进行包括“‘用地建设十不准’内容解读”“违反‘用地建设十不准’的法律后果”“涉土地违法行为案例介绍”,以及“坚决贯彻落实‘用地建设十不准’”等方面的专题辅导。
编辑 冯思颖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桂桐 三审 闻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