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检法良性互动,推进检察工作、审判工作现代化,日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南山区人民法院签署《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
会上,南山检察院检察长李丽华指出,检法两院是政治上同根、目标上同向、使命上同责的“法治命运共同体”,希望通过此次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建立,开启检法联动新局面,为南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支撑。
南山法院院长马文权表示,长期以来“两院”互相理解支持,形成了良好的协作互动关系。建立健全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对于务实解决辖区司法实践难题、共同推动司法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检法双方与会人员围绕目前工作协作、案件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交流,就涉“两卡”类案件法律适用、诈骗与合同诈骗案件定性争议、民事检察建议制发、集资诈骗案件管辖等问题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并在加强党建引领与支部共建、联合开展业务同堂培训、建立检察官列席专业法官联席会机制、检法品牌与典型案例共育共享等方面达成共识。
南山检察院与南山法院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是凝聚法治共识、汇聚检法合力、加强司法沟通协作的务实之举。南山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积极能动履职,全面把握检法交流会商的重点,确保会商成果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为推动南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