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群英榜|办案能手黄振东:民商事案件审判改革的推动者

记者 谢馥蔓
2016-06-02 17:19
摘要

自2000年7月进入深圳中院工作以来,黄振东不仅办案数量名列前茅, 而且多次参与省、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撰写的调研报告多次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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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黄振东,同事们纷纷竖起大拇指:他不仅审判业务能力强,调研能力和综合文字材料能力也是棒棒的。翻看黄振东简历,记者发现优秀共产党员、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优秀审判长……这一连串的荣誉见证着黄振东辛勤努力。

自2000年7月进入深圳中院工作以来,黄振东不仅办案数量名列前茅, 而且多次参与省、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撰写的调研报告多次获奖。

简易案件当天拿到审判书

2013年4月18日14时19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双方的证据只有一份对账单。14时45分,法庭当场打印出一份令状式判决书,判决书上只有双方当事人信息以及裁判结果。双方当事人当庭表示服判。

“26分钟一份判决书。”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法官邱碧媛说,她所在的速裁法庭每年可以审结2000余件这样的案件。要在以前,当事人从立案到拿到最后签发的传统格式裁判文书,大约需要10天。现在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到场,30分内即可完成开庭、判决及送达。

而让审判速度迅速提高的裁判文书改革和速裁机制(小额诉讼)改革。黄振东作为改革的推动者和见证人,无不感慨和记者聊到“传统裁判文书不分案件难易,都是一个格式。简单的民生案件,无论双方是否有争议都长篇大论,致使不能及时作出裁判。同时也不能实现小额案件快速审,简单案件简易审,复杂案件精细审。”

从2005年开始,深圳中院着手调研案多人少问题的解决之道。经过调研发现,案件审得快,而文书出得慢、看不懂成为当事人投诉的集中点。让法官叫苦连天的,也是千案一面的格式化裁判文书。

为此,市中级法院通过借鉴吸收境外法院简单案件运用简易裁判文书的经验,根据不同类型案件,设计了三种简化文书格式:令状式裁判文书、要素式裁判文书和表格式裁判文书。民事裁判文书经过简化处理,老百姓不但能及时拿到判决,而且这样的判决简单明了,一看就懂。此举开创全国先河。

黄振东在此项改革中主要承担了调研、实施、总结工作,起草了十几稿,共撰写了30多万字的材料。促进了民商事案件审判繁简分流,使全市法院近20%的一审简易民商事案件审理期限缩短一半,罗湖法院10%的民商事法官审理40%的民商事案件,提高了司法效率,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得以在全省推广。全国三十多家兄弟法院考察借鉴了改革经验,市委政法委将其纳入“法治惠民”工程。

公正司法,屡创佳绩

“我是一名法官,维护司法公正是我职责和使命。”黄振东对记者说。作为审判员,对承办的案件,在开庭前认真阅卷,掌握证据和争议焦点,在庭审时注意查清关键问题,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提高开庭的效率。这些都是黄振东日常工作内容。

“振东撰写裁判文书论理充分,简洁明了。而且注意加快审判进度,一般案件在开庭后5个工作日内合议并写出裁判文书,超额完成了院里规定的结案任务。”黄振东同事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黄振东2014年承办案件242宗,调撤率34%。作为审判长指导合议庭办案,带领合议庭共结案887宗,合议庭调撤率30%。2015年共结案292宗,比2014年度增长21%,带领合议庭结案980宗,比2014年度增长10.5%。所结案件没有一宗被改判,所有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没有长期未结案件,结案率97.01%,调撤率11.55%。

作为审判长,黄振东义不容辞督促合议庭所有成员均能及时完成庭里安排的结案任务。合议庭所结案件没有一宗超审限,没有一宗被再审改判,合议庭结案980宗,结案率98.1%,调撤率13.09%。

不仅如此,他还细致耐心的带领其他两名合议庭成员,很好的起到了传、帮、带的作用。合议庭承担了若干敏感案件的复查工作并协助领导做好了息诉罢访工作。对口指导福田法院,撰写发改分析报告,并多次到基层法院指导工作。

点滴积累 随时随地记录工作心得

除了日常审判工作,黄振东五次担任市法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主笔人,所起草的调研报告均能获奖,最高为一等奖。在全国核心法学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获得过征文比赛二等奖,参与写作多部法学书籍;撰写多篇司法建议,并获得有关部门回复;撰写了大量简报和信息;起草了大量领导交办的其他材料。

黄振东向记者展示了他的一个案件登记本,里面密密麻麻记载了很多他的办案心得。“很多人问我,平时工作那么忙,怎么还有时间写那么多文章。其实,每个我经手案件,我都会做一个记录,把案件疑难点、特别之处标注出来,在旁边空白处写上自己办案心得。平时一点一滴积累,时间久了一篇文章也就自然而然出来。很多文章都是水到渠成,并不需要刻意去搜集材料。功夫全在平时。”黄振东告诉记者,这也算是他的工作方法之一。

不仅如此,他还积极参与深圳法治建设,在报刊杂志撰写文章普法,深入街头、企业、行为协会送法,为法官、仲裁机关、人民调解员等授课讲法若干次,为深圳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贡献了力量。

编辑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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