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主遇“充电刺客”:“超时占位费”上不封顶?丨大公司

读特新闻记者 邱思艳 文/图
2024-09-2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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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费8.83元,服务费4.1元,超时占位费70元。

充电费8.83元,服务费4.1元,超时占位费70元。日前,一位新能源车主于社交平台发布的充电账单引发热议,不少新能源车主纷纷晒出“同款”经历。车主们不仅对超时占位费的定价感到困惑,更对同时收取超时费和停车费的做法表示质疑。

为何会有“超时占位费”?其定价是否有法可循?车企及运营商均强调,此项费用旨在维护充电秩序而非营利。针对车主们的疑问,法律人士近日在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对充电桩的“超时占位费”制定普遍法规或标准,该费用的收取主要依据车主与充电桩运营商之间签订的服务协议。

“充电刺客”来了?超时占位费频陷争议

“我对‘超时占位费’一无所知,当时地库很宽敞,四个充电桩也都空闲,充完电却发现被自动扣除70元超时占位费。”前不久,小鹏车主金先生(化名)在社交平台发帖描述了自己的经历。

金先生公开的收费明细显示:充电费8.83元,服务费4.1元,以及那笔“意外”的超时占位费70元。此外,金先生提到,充电桩上并未公示关于超时占位费的任何信息,仅在APP中有小字提醒。

广州一小鹏充电桩价格页面。图为小鹏充电小程序截图

“这种提醒方式显然不够明确有效”,金先生表示,自己已向酒店物业缴纳停车费,对小鹏充电桩再次收取超时占位费感到不解。于是,他向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反映了相关情况。

小鹏方面通过12315作出回应,称在APP和微信小程序启动充电时,已注明占位费收费规则,即“非充电占用车位或充电枪超过30分钟后,将按1元/分钟计费”。同时,该费用在扫码充电后的界面上也会即时显示,且在收费前还会通过短信和语音电话进行通知。

关于金先生提到的重复收费问题,小鹏方面解释称,占位费是为提高充电车位利用率而收取,与物业方收取的停车费并不冲突。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此类投诉事件并不少见,各大社交平台亦有不少新能源车主讨论相关问题。读特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了特斯拉、小鹏等车企集团自建的充电网络外,特来电、快电等运营商也面临类似投诉。而车主们主要对超时占位费定价过高,以及车企或运营商未能充分履行提醒职责表示不满。

如何收费?各品牌定价不一

据《中国汽车报》报道,目前国内充电桩运营商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充电桩生产制造与充电网络投资运营一体化企业,如星星充电、特来电等。二是电网自建充电桩网络,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三是大型车企集团自建充电网络,如特斯拉、蔚来、小鹏等。四是充电网络第三方运营商,如云快充、小桔充电(隶属滴滴出行)等。

连日来,读特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充电站的常规收费项目包括充电费和服务费,部分站点会收取停车费。在用电高峰期,一些地区则采取“分时电价”措施。

在超时占位费收取上,各运营方之间的措施略有差异。读特新闻记者咨询多家车企了解到,部分运营商设定了明确的收费上限,有的则上不封顶。其中,车企自建的充电网络往往收费更高。

特斯拉方面解释称,“超时占位费”是在充电站空闲车位不足50%时,对充电完成后仍占用超级充电车位的车辆收取的费用。

特斯拉充电桩“超时占位费”计费方式。图源特斯拉资讯

在计费细节上,若车辆在充电完成后5分钟内离开,则免收此费。若车辆满电后超时占用,且空闲充电桩数量不足50%,将按3.2元/分钟的标准收费;若无空闲充电桩,则收取6.4元/分钟。

小鹏充电客服透露,其93%以上的自营站会为充电车主提供至少1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若车辆在非充电状态下占用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或30分钟),则按1元/分钟的标准收取超时占位费。值得注意的是,小鹏客服表示其收费标准是统一的,并不受空闲充电桩数量的影响。

此外,该客服还补充说:“车主在充电充满后,会通过短信和语音电话进行提示。但为了避免影响车主休息,晚上10点之后不会拨打语音电话。”

蔚来客服则表示,其自营站超时占用费标准为0.5元/分钟,上限50元。若充电结束后15分钟内未拔枪挪车,将开始计费。

相较于车企,第三方充电App的定价略低。据小桔充电客服介绍,其部分充电站会收取“超时占用费”,该费用由充电站负责收取,并在收费前通过短信和电话告知车主。

深能龙华光储充一体示范站费用说明。图为小桔充电小程序截图

以位于深圳的深能龙华光储一体示范站为例,其充电完成后前20分钟免费,之后将按照0.33元/分钟的标准计费,单次60元封顶。在早上8点至午间13点期间,该站点不收取超时占位费。

超时占位费合理吗?充电桩矛盾凸显

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472万辆。此外,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统计,今年7月,国内新能源乘用车市占率首次突破50%。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公共充电设施的数量和需求快速增长。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统计,截至2024年7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达1060.4万台。

然而,快速增长的背后,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配置不足、燃油车占位以及“僵尸桩”等问题愈发凸显。为此,部分充电站开始收取超时占位费。

对于该项费用,各运营商均强调是为了维护充电秩序,而非借此营利,消费者们则反应不一。有消费者认为,此举能防止个别车辆充电完成后仍占用充电位,影响其他车主使用。也有消费者担忧,若费用设置过高,则显得不合情理。另外,还有部分消费者对超时占用费和停车费分开计费表示不解。

深圳一“招小充”充电桩。

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肖力超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对充电桩“超时占位费”制定普遍的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因此,该项费用的收取主要依据车主在使用充电桩时所签订的服务协议。

关于“超时占位费”的定价标准,肖力超表示,虽然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但多地已开始颁布相关政策进行指导和规范。例如,上海市印发的《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充电车辆在专用充电停车位充电完成后未能及时驶离的,充电运营商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制定充电设施占用收费标准。”

此外,肖力超还解释了为何部分充电站点会同时收取“超时占用费”和“停车费”。他强调,这两者的主体和收费性质是不同的:停车费是基于车辆停放服务,而超时占用费则针对充电桩的使用服务。虽都涉及车辆停放,但收费名目实则不同。“不过,这些收费项目和标准应进行明确公示,或在用户协议中进行加黑加粗提示,以履行格式合同提供方的告知义务。”

编辑 高原 审读 伊诺 二审 关越 三审 彭健

(作者:读特新闻记者 邱思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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