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鼓励大学校园、港口、物流园、工业园、公共绿化公园、景区等进行无人驾驶汽车应用示范
读特记者 董玉含
2020-09-09 22:11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于近日印发。指导意见提出,在满足现有规章制度、保障安全条件下,鼓励半封闭独立功能区,即大学校园、港口、物流园、工业园、公共绿化公园、景区等具有明显围蔽特征的场地,进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包括载人、载货、环卫等应用场景。

根据《指导意见》内容,深圳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包含载人、城市环卫作业、载货及其他特种作业三种场景。

其中,载人应用示范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为载体在指定的开放道路开展非营利性的载人测试示范活动;城市环卫作业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为载体在指定的开放道路开展非营利性的城市道路无人清扫和无人洒水作业测试示范活动;载货及其它特种作业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为载体在指定的开放道路开展非营利性的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除外)和其他特种作业测试示范活动。

其中,针对载人场景,《指导意见》规定,应用示范主体可通过互联网、媒体、手机 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采用实名制招募年满 18 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志愿者,在向志愿者充分告知安全风险的前提下签订相关责任协议,且应保证志愿者具备座位险、人身意外险等必要的商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志愿者人身安全。但应用示范主体不得向志愿者收取费用或报酬,不得利用应用示范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运输经营活动。

出台《指导意见》的目标是顺应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态势,采用定点定线的形式在细分领域先行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在推动技术持续验证和积累优化的基础上,由点及面逐步开放更多更复杂道路环境,开展多场景多模式示范应用,逐步实现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落地及商业化运营。

根据《指导意见》,深圳将在满足现有规章制度、保障安全条件下,鼓励半封闭独立功能区,包括大学校园、港口、物流园、工业园、公共绿化公园、景区等,进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

(作者:读特记者 董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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