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女士(化名)向读特新闻报料称,其所创作的“一二布布”logo被部分直播间私自利用作为装饰,并进行商用直播。据了解,“一二布布”logo原创作者为@黄小B,而李女士所创作的作品,均是基于已有的原创作品进行再次创作的二创作品。
二创(re-creation,又称再创作),是指使用已存在著作物的文字、图像、影片、音乐或其他艺术作品。而这些作品则称为“二次创作物(Derivative work)”。近年来,关于“二创”与“盗版”的争议从未间断。对此,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羲航表示,二创作品在法律上被视为衍生作品,如果具有足够的独创性,它们可以享有独立的版权。然而,行使这些权利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版权。
二创作品遭直播间商用
读特新闻记者了解到,李女士在某平台运营自媒体账号,发布内容均是以“一二布布”logo为模板进行的二创作品,所有二创图案均为李女士原创。其主页注明:“一二布布”原创作者为@黄小B,二创作品自用随意但需注明出处,且禁止商用、盈利、引流等。
9月5日,李女士发现抖音平台“某five”的直播间擅自使用其二创作品,且进行商用直播。“此前也有名为‘某-Cat’的直播间擅自使用我的二创作品。”李女士说。
涉事直播间画面截图显示,“一二布布”logo被涂鸦。
李女士在自媒体账号上首次发布的“当这些店换了代言熊之后他们的logo会”系列二创作品内容截图。
李女士介绍,因自己非“一二布布”原创作者,没有该IP版权,所以不会进行诉讼。她还表示,自己纯属热爱才进行二创,不会接广告或者约稿。对于直播间盗用行为,她只能呼吁大家尊重原创,抵制侵权行为。而对于“一二布布”原创作者是否知晓李女士对该IP进行二创,李女士表示,原创作者曾在自己发的二创动态中与自己互动沟通过。
买“二创卡牌”疑似盗版
商家不退不换
李女士称自己的“二创logo”被私自商用,而刘女士(化名)则是遇到了购买疑似盗版的“二创卡牌”,商家却不退不换遭遇维权难题。
刘女士介绍,今年7月2日,她在某平台观看直播时,被一家售卡拆卡的直播间吸引。因喜爱宫崎骏作品,她果断下单购买了相关卡牌产品。次日,她了解到正版不存在该系列产品,便向商家提出疑问。商家对此表示,商品为国内二创,属于厂家自己画的,直播间有提示,拆卡后售后不退不换,因此不能退货退款。经刘女士多次反映,最终商家选择“仅退款”。
9月15日,读特新闻记者在刘女士购买卡牌的店铺发现,其不仅有销售“宫崎骏”相关二创卡牌,还有一些知名动漫如“鬼灭之刃”。其中,在商品下单页面,标明“国卡二创同意代拆不退不换”。记者对“鬼灭之刃”卡牌进行版权咨询,店铺客服表示:“该款属于二创,厂家自己画的。”
二创卡牌“鬼灭之刃”下单页面截图
商家销售未经授权的二创产品,平台是否会处理?对于上述事件,读特新闻记者联系相关平台。平台回应称,如果用户发现有主播存在违规行为,可以通过APP内相关渠道对其进行举报。
读特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国内曾发生多起二创侵权事件。
2022年10月,腾讯出品的《云南虫谷》诉抖音侵权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法院判处抖音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240余万元。
2024年3月份到4月份,多位B站“剪刀手”在网上投稿求助,声称自己因为影视剧、综艺的二创视频被腾讯起诉侵权,赔偿金额在10万到100万不等。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将二创的版权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是二创还是盗版?律师解答
二创作品与盗版的界限在哪里?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羲航表示,二创作品是指使用了已有作品的文字、图像、影片、音乐等艺术作品进行再次创作的产物,它们可以是仿作、改编、引用并加以发挥等形式。二创作品在法律上被视为衍生作品,如果具有足够的独创性,它们可以享有独立的版权。然而,行使这些权利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版权。
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二创作品会被视为侵权行为?王羲航律师告诉读特新闻记者,从李女士情况来讲,应当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且原创作者在评论区回复的内容存在默示许可的意思,故不构成侵权,而直播间行为则涉嫌同时侵犯原创作者和二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他表示,用户在二创时,超出合理使用范畴且未经原作品权利人许可的使用均构成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合理使用通常包括个人学习、研究、评论、新闻报道、教学等。
如何判断是否二创作品是否侵权原创作品?王羲航解释,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使用的目的、使用的数量和方式、使用对原作品市场的影响等。如果二创作品对原作品进行了实质性的替代,或者不合理地损害了原作品的市场价值,可能构成侵权。
在互联网环境下,作品的传播和使用更加便捷,但也更容易发生侵权行为。王羲航建议,二创网友们应当增强版权意识,通过获取授权来合法使用原作品。如果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可以及时进行证据固定并向专业的知产律师咨询,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二创作品的版权问题,他建议创作者和权利人之间建立更加明确的授权机制和合作模式,例如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者平台间的合作协议来规范二创作品的使用,同时探索知识共享等开放授权的新方式,以促进作品的合理利用和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保护。
编辑 秦涵 审读 伊诺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彭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