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四院晋级为二级综合医院

深圳特区报记者 任琦 通讯员 钟仲强 谭梦丘
2024-09-15 13:35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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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13日,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经过市卫健委审核材料和组织专家现场审查,符合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等相关规定要求。

9月13日,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龙岗区四院”)经过市卫健委审核材料和组织专家现场审查,符合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等相关规定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和《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等规定,核定龙岗区四院为二级综合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综合医院评审。这标志着龙岗区四院掀开了高质量医疗服务发展的崭新篇章。

在今年9月9日,龙岗区四院迎来二级医院评审现场验收。深圳市卫健委4位市级专家组成现场验收专家组走进龙岗区四院,正式启动评审现场验收工作。评审专家组主要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走访、人员访谈等形式,按照《深圳市二级医院评审要求(2024年版)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文件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检查和评审。

龙岗区四院搬迁新院区以来,编制床位从48张到核定203张,业务量稳步上升,业务范围不断拓展,积极主动与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合作、成为中华结肠癌MDT联盟单位、联合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内分泌重点学科,并挂牌广东省糖尿病一体化管理中心,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为辖区群众提供了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此次二级综合医院核定一次通过,不仅标志着龙岗区四院规模的扩大和服务能力的提升,更是对医院工作的肯定和鼓励,对医院文化内涵和医疗质量的提档升级将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在评审会现场,龙岗区四院党委书记、院长许思亮表示:“未来,龙岗区四院将继续以患者为中心,致力于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健康水平和幸福感。”

编辑 刘彦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上官文复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任琦 通讯员 钟仲强 谭梦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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