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支持民事起诉,拖了两年多的商标侵权纠纷终于化解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杨昕颖 胡聿琦
2024-09-09 19:55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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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年多了,卡在我喉咙里的刺今天终于拔出来了。这份调解书基本满足了我们的诉求,我方同意调解结案。”近日在一起商标侵权案的民事庭审中,商标权利人如释重负地对法官和检察官说。经过法检双方的合力促成,商标侵权人和商标权利人当庭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有效保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东某是深圳某科技公司法人和实际负责人。2022年5月因缺乏订单经营困难,东某接到客户的电子烟订单,其明知是侵权产品仍铤而走险帮客户组装侵权电子烟,从中收取组装费用。不久公安机关查获东某组装窝点,查获假冒电子烟8万多支,价值人民币106万余元。

宝安区检察院经过审查,于2023年11月依法对东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在刑事庭审阶段,东某在庭审中对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实表示认罪,并表示愿意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但由于其经济能力有限以及和权利人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东某一直未对商标权利人作出赔偿。

刑事庭审后,商标权利人对东某提出了民事诉讼请求,要求其赔偿损失100多万元,并向宝安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商标权利人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和东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刑事诉讼存在紧密的关联性,对权利人进行赔偿不仅关乎刑事诉讼的追赃挽损和情节认定、刑罚轻重,也关系着权利人商标权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支持权利人民事起诉具有必要性。”承办检察官杨昕颖表示。

于是,宝安区检察院于2024年1月对商标权利人进行民事支持起诉。

鉴于该案主要焦点在于损害赔偿,在民事庭审阶段,承办检察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充分了解各方诉求。被告东某表示愿意赔偿,但无法一次性拿出赔偿款,希望分期赔付。而商标权利人则对分期赔付心存疑虑,担心后续履行不到位。

检察官聚焦“付款方式”这个主要分歧,在民事开庭时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引导双方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检察官分析认为,分期付款是最具备现实可能性的赔付方式,重点是如何保证东某后续履约。对此,法官和检察官要求东某制定详细的履约进度安排,并提供可靠的保证。

经过法检双方的合力促成,东某和商标权利人当庭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宝安区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进行结案。和解后,权利人对东某出具了谅解书。宝安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3万元。

该案是宝安区检察院在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中将民事支持起诉和化解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共同结合的有效探索。“一方面,践行‘检察护企’,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作用,强化知识产权的协同保护,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促进了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宝安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萍说。

编辑 李斌 审读 桂桐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窦延文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杨昕颖 胡聿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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