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为建筑起重机装上“安全眼”

中山+ 中山日报
2024-09-06 10:57
收录于专题:中山头条
摘要

根据工作部署,中山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进入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的建筑起重机械实施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使用已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塔式起重机

记者9月6日从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落实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关于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的措施要求,中山要求用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的塔式起重机全面安装使用安全监控,切实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生产物防、技防水平。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塔式起重机全面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通知》,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当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其监视内容包含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高度、幅度、回转角度、运行行程及对应报警状态等信息。塔式起重机有运行危险趋势时,控制回路电源应能自动切断。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要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业务规范及接入指引》要求,及时完成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对接,并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对于新申请使用登记但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且未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完成对接、实时上传数据的塔式起重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不予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对于已办理使用登记但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且未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完成对接、实时上传数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不予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书》国家标准化电子证照换发。

根据工作部署,中山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进入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的建筑起重机械实施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使用已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塔式起重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是动态防范化解塔式起重机施工安全风险隐患的有效手段,将能有效提升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 谭华健   二审 王欣琳   三审 吴森林

(作者: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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