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装修公司粗暴施工,楼下住户遭了殃
南方 +
2020-09-07 17:07

自从3楼装修,武警六支队9栋2楼秦小姐(化名)家的厨房在一周之内连续遭遇了两次漏水。“一次漏水在我家装米的箱子上,一次在我家做饭的灶台前,每次都是昏黄的脏水滴滴答答流下来,非常影响我们家的生活质量。”秦小姐告诉记者。

让秦小姐不解的是,这样的事为何在反映后一周内出现第二次?“既然第一次产生漏水,装修公司就应该进行整治,现在一周之内连续产生两次漏水,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困扰。”

物业打开厨房天花板,看到一片渗水处

楼上防水层打掉后  工人违规用水

负责3楼装修的公司为筑方装饰集团红杉树整装公司。记者拨通了该装修队的负责人一位王姓先生的电话,该负责人称,楼上打掉了防水,但工人也需要正常用水,“地面已经开槽,第一次是工人在主管道用水,第二次也是工人用水所致。”

既然厨房的防水层都打掉了,装修工人是否该有一个用水的合理规范以防止漏水?当问到为什么漏水事件第二次发生,负责人是否对工人有正常管理时,该负责人称,“我们已接到物业停水停电的警告,现在工人用水都转移到阳台上,不再在主管道附近用水。”

楼上漏下的浑黄浊水落在覃小姐的厨房里

物业公司警告:再漏水就断水断电

秦小姐所在的小区由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高小姐介绍,装修公司进小区装修时,登记的名字为筑方装饰集团红杉树整装公司。

“近期接到2楼住户反映情况后,我们立即让工程部的师傅去勘察情况,每次去都把勘察到的情况拍了图片,并把漏水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了物业公司的工作群,也及时反馈给了产生漏水的三楼业主。”高小姐称。

高小姐告诉记者,“三楼的装修导致连续两次漏水到二楼,我们已跟装修公司交涉过了:如果第三次再产生漏水事故,物业将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

律师:根据物权法,楼上业主要承担侵权责任和后果

深圳的曾海英律师指出,根据物权法,装修过程中,楼上业主有防漏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楼上装修导致楼下漏水,已产生侵权行为,楼上的业主首先应停止损害楼下房屋的行为,其次,对已经造成的损失,楼上的业主要进行经济赔偿。

“装修公司只是接受楼上业主的委托来进行房屋装修,因此,楼上的业主应该跟自己的装修公司约束好各种可能产生的侵权事故,包括防止漏水问题。如果放任装修公司不规范操作,给楼下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都将由楼上业主承担。”曾海英说。

律师杨永华则明确表示,“根据物权法,楼上业主是侵权责任方,一旦产生房屋损失,楼上的业主应承担相关侵权责任,包括恢复房屋原状、赔偿经济损失等。”

“上述事件涉及到一个相邻关系的问题,建议小区物业也要出面,发挥积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杨永华说。

见习编辑 王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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