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员争当垃圾分类“示范员”

读特记者 关万学 通讯员 余巍巍 冯田雪
2020-09-06 14:30
摘要

9月3日晚,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党委组织开展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主题党日活动

“您好,矿泉水瓶属于可回收垃圾,应该放在蓝色垃圾桶!”“厨余垃圾请投放到绿色垃圾桶!”“灯管属于有害垃圾,应该放入红色桶”。9月3日晚,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党委组织开展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主题党日活动,10余名党员志愿者加入到垃圾分类工作行列,前往辖区4个人流量较多的小区,主动当起了垃圾分类“宣传员”和“示范员”。

据了解,自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根竹园社区组织党员干部先行,认真对照学习《条例》细则,特别组织了此次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辖区全覆盖。

活动期间,党员志愿者们手把手、一对一指导社区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和投放,细心示范如何正确分类,并详细解释什么样的垃圾应该投放到什么样的桶里,通过一些形象有趣的比喻帮助大家加深印象。对于部分怕麻烦不想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居民,党员志愿者们通过分享自己生活中的一些垃圾分类趣事,鼓励居民从现在做起,积极带动朋友、家人参与垃圾分类。

此外,社区党员们还注重从培养居民群众自觉分类意识入手,积极分享了垃圾分类投放的方式方法,引导居民共同树立垃圾分类理念,自觉养成垃圾分类、勤俭节约和物尽其用的文明生活习惯,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实效。

编辑 刘思凡

(作者:读特记者 关万学 通讯员 余巍巍 冯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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