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潜台落网乱港分子或涉组织偷渡罪 律师:最重可判囚终身
香港商报
2020-09-06 10:12

12名港人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黑暴罪行的起诉及通缉者,途经内地海域时被广东海警截获,据悉目前正在深圳盐田看守所关押。根据内地法律,如是偷渡集团的首领,或在检查时以暴力反抗的话,最高可以判终身监禁。

「蛇头」罪可判终身监禁

据香港有线新闻昨日报道,有被押者的家人委托内地律师到看守所会面,被指手续不全吃闭门羹。有律师引述看守所人员指,当事人可能不止涉嫌偷渡国境罪行,更可能涉及更严重的组织他人偷渡,即是「蛇头」,最重可判终身监禁。

一名当事人家属委托的中国大陆律师卢思位向香港有线新闻表示,他4日上午前往深圳盐田看守所试图会见当事人,先是在警卫室苦等3小时,好不容易进入看守所,却被要求家属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否则「不能核实委托人(家属)的真实身分」。

他表示,最终看守所仍拒绝会见。

图自帮港出声

报道也提到,另一名律师范标文当天下午也带着其中一名被关押港人的家属委托书申请会见,同样被拒于门外。据了解,看守所是用同一个理由来拒绝安排会面。目前外界仍未接触到被关押中的12名港人。

内地律师卢思位引述看守所公安指,他的当事人可能不止被控偷渡,有机会涉及「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亦即是「蛇头」,比原本的「偷越国边境罪」更严重。

根据内地法律,偷渡一般会判一年以下刑期,但如果有份组织他人偷渡、并被定罪的话,刑期由两年至七年。如果情节特别严重,例如是偷渡集团的首领,或在检查时以暴力反抗的话,最高可以判终身监禁。

据早前消息指,循海路偷渡潜逃的黑暴和「港独」要犯,在出发前曾接受驾驶快艇的训练,同时担任偷渡「领队」,加上若有迹象显示在出发前与偷渡集团一同策划偷渡路线等,其性质如同协助和组织偷渡。

12港独分子偷渡台湾被捕

上月23日,包括11男1女黑暴和港独分子,由西贡布袋澳上快艇,打算潜逃台湾时被广东海警截获,其后被带到深圳盐田看守所关押,香港警方其后接获内地有关部门通报。

早前因涉嫌违反国安法被捕的李宇轩。

该12人年龄由16岁至33岁,包括5名学生,还有3人是暴力组织「屠龙小队」成员。12人中有10人涉及不同罪行已在香港被起诉,包括于本月10日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同日被捕的「独人」李宇轩,涉嫌干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洗黑钱罪、无牌管有弹药及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香港警方国安处扣查后获准保释候查,并须交出旅游证件及禁止离境。

编辑 范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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