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宝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要求,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照《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进行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普法责任,强化机制建设
(一)成立领导小组。坚持局党组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普法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普法工作的领导,为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责任清单。从退役军人保障的基本职能出发,全面梳理普法内容,制定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将普法工作融于各项日常业务之中。
(三)落实经费保障。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全面保障普法工作中所需的人员、物资费用,涵盖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学习培训等多方面经费保障。
二、坚持学法用法,推进依法行政
(一)坚持全员学法。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法治讲座、学法考试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尊法懂法守法。近年来每年举办2期以上领导班子宪法法治专题讲座,举办1场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全体处级及以下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不少于40课时的法律知识学习,每年参加一次学法考试,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必修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学法用法工作方案》,多项措施提升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二)落实持证上岗。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参加并通过相应的考试。规范执法行为,依托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区政府网站,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法律顾问的资质、职责和工作要求。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日常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发挥法律专业机构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印发内部控制制度等行为,均严格执行区相关法治审查规定,在合同、制度、重要工作方案上会前均有送局法律顾问单位进行合法性审查。2022年至今,共审查合同326份、制度及方案9份。
(四)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每年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三、融普法于日常,见宣传于真章
(一)落实全员普法,全面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贯彻宣传。结合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的“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研究制定《宝安区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成立《退役军人保障法》区宣传教育工作专班;联合区人武装部、区司法局及区普法办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工作措施,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的重要内容。累计印发《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资料5万余册,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进家庭。先后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政策解释和教育宣传工作9次,加深社会各界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理解;各社区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上下联动共宣传”模式,让《退役军人保障法》走进退役军人家中、普及到退役军人心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融普法宣传于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常态化走访机制,及时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宣讲,为退役军人普及最新、最需要的政策。开展督查督办,重点回访各街道常态化走访联系及普法宣传落实情况,以定期、不定期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抽查,实行季度通报,加强末端督导和反馈。三级服务保障体系累计常态化走访联系服务对象3万余人次,实现辖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走访全覆盖;累计收集3500余项服务需求,办结率达100%。协调区司法局成立“1+10”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站,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近年来通过法律援助、行政调解、发函督办等方式,为辖区退役军人协调解决合同条款违规、待遇落实不到位、岗位设置不合理、涉退役军人经济纠纷等各类问题,追回相关纠纷款项30余万元。
(三)融普法宣传于退役安置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探索建立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区属国企岗位筹集审核机制和安置跟踪回访制度,提高岗位筹集数量和质量,积极向用人单位宣讲《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安置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积极落实“一站式”接收服务,协调区委组织部、区人武部在服务大厅设立岗位,为春、秋两季退役士兵提供接收“一站式”办理,在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开展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等环节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普法宣传工作。2022年以来共接收退役军人417人,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5场次。
(四)融普法宣传于优抚褒扬工作。在生活方面,向优抚对象宣传国家、省、市各项抚恤补助政策,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待遇,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发,2022年至今累计为56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4700余万元;稳妥有序推进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发放和政策宣传工作,累计发放优待证1.5万张。在医疗方面,对优抚对象做好《深圳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专业法律政策的宣讲和解释,依法依规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参保补助100余万元,报销医药费120余万元;为20名残疾军人落实专项医疗保障110余万元;构建全市首个覆盖全区的医疗拥军矩阵,相关做法得到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宣传转载。积极探索烈士褒扬宣传与中小学思政课堂的有机结合,并联合区教育局共同举办2022年全区中小学生“同上一堂思政课”主题教研活动,全区143所中小学校近40万师生共赴云端课堂。
(五)融普法工作于志愿服务。持续开展“服务社会、赢在尊崇”主题活动,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丰富活动内容,扩大社会影响力,打造宝安区“一街道一特色”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特色项目。西乡街道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普法红星志愿服务,航城街道组建法律咨询红星志愿服务队,普法志愿服务力量不断增强。
四、扩宽宣传渠道,创新普法形式
(一)擦亮特色红星堡垒户品牌,让老兵做老兵普法工作。积极搭建普法宣传平台,组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红星堡垒户”建设,对于思想包袱较重的退役军人,让“老班长”“老战友”为其做思想工作,使其放下戒备、交心谈心,充分发挥红星堡垒户“联络感情、收集民意、传递信息、讲解政策、宣传普法、化解矛盾、互帮互助”的重要作用。目前宝安区充分结合沙井街道地域优势,打造了蚝乡文化传承堡垒户示范点,示范点得到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高度肯定。
(二)广播电视及网络新媒体助力退役军人普法工作。组织参加《局长说法》《民生访谈》《市民热线》《静说热点》等节目,向市民朋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引导退役军人不断增强法治意识。2023年11月,通过局官网发布《深圳市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忠同志关于宝安区贯彻落实<深圳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答记者问》,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
(三)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做好法律政策咨询。每年召开两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线上线下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的就业岗位信息,招聘会邀请专业的就业指导师,为广大退役军人普及就业创业、劳动保障等法律知识。
(四)新型帮扶协作活动助推退役军人普法工作花开异乡。为了深化落实退役军人服务新型帮扶协作,全区退役军人系统与潮南区、澄海区、龙川县等对口帮扶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对帮扶。帮扶小组在帮扶援助期间,向对口帮扶地退役军人及居民积极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及就业创业政策等,并发放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书籍。相关活动得到《宝安日报》、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等平台宣传报道。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突出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全面落实接收安置、就业创业扶持、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拥军优属、优抚帮扶、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创新进步。力争在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举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法治宣传工作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编辑 任羡芳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