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深圳普法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06-11 12:45
摘要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坚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点面结合,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成立以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点面结合,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

一、加强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

配齐配优退役军人法治工作队伍,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局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普法工作经费和人员,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立足全局谋划,强化统筹引领

局党组充分发挥在推进普法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多次组织召开普法专题会议,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将落实普法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担当

每年按照“法治深圳建设”考核要求,逐项拆解考核指标,明确普法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普法工作任务;指定专门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明确其他处室单位的普法责任,将普法责任细化落实到岗到人,层层压实责任,全员参与。

二、落实普法责任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干部职工自身学法

1.注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工作深度融合。以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专题组织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内容,由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身体力行,带头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文件及解读政策文件,并围绕依法履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述法述职报告。

2.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依托“深i学”平台、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组织系统干部学习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集中采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权威辅助读物和法律原本,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增强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按照省普法办关于开展年度学法考试有关通知要求,有序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与完成在线考试,实现参学率100%、优秀率100%。

3.适时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每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将法治教育工作与业务培训工作有机结合,在每年组织开展的退役军人业务工作培训班中专门开设法治讲座,围绕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骨干进行法治教育,推动法治意识生根、履职能力提升。举办专题理论读书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与退役军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多阵地多形式开展普法

1.开展专题普法活动。依托“八一”建军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开展系列专题普法活动。于2020年12月举办以“退役不褪志 护家更护法”为主题的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12月举办以“尊宪守法·拥军护家”为主题的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12月举办以“开强军新局、启学法新篇”为主题的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12月举办以“‘宪’行示范 军创争先”为主题的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授课,发放法律读本,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开展法治讲堂,提供政策法律咨询解答,观看法治纪录片等,通过趣味的普法形式、丰富的活动环节、生动的互动演绎,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选派处室负责人赴宝安区人大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重点开展专题讲座。各业务处室每年深入基层至少举办1次专项活动普及部门法律法规知识。借助“一对一”挂点联系街道工作机制,每季度到社区开展走访交流和志愿活动,同时向社区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读本和普法宣传手册,增强社区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和意识。

3.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依托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广泛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在京基100大厦、平安金融中心等地标建筑亮灯造势;开通“深爱老兵、圳在行动”地铁专列,利用军休小区、纪念设施园区和服务中心宣传展板,制作分发宣传折页及英烈故事宣传手册,最大限度拓展宣传广度与深度。经统计,市烈士陵园自2018年至今,共接待学校、机关、部队、社会团体等2600多个,累计接待人数达38万余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践,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开展活动超过2000场次,共7000余人次参与服务,累计服务时长超过3.6万小时。积极发动各区结合走访慰问、法律服务、返乡欢迎仪式、适应性培训等业务渠道配套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引导退役军人尊宪守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推进执法普法融合发展

明确退役军人系统执法权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坚持执法在哪里,普法宣传就到哪里,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执法证申领工作。目前局内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3人。明确法制审核的内设机构,按照“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配备2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工作人员负责全局的法制审核工作,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按要求进行法制审核。

2.建立健全执法岗位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印发《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以及《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内部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规范执法信息公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在局官网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开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等;安排专人维护“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录入行政执法有关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力求把履行职能、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三、整合法治资源,保障普法实效

按照“步调一致、审慎推进、平稳有序”原则,加快推进内部制度规范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深化依法管理、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收集整理各级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累计梳理汇编法律6部,法规和各级政策文件200余个,并汇编成册下发给退役军人,提高政策知晓度、使用率、到达率。整合各部门法律服务专业力量,畅通涉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渠道,在深圳警备区设立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驻香港部队某基地在全国率先成立“为军法律服务中心”,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密切联系市司法部门和市检察机关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推动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进一步打通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维护权益渠道。推动全市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面开设涉军维权及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窗口,全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立793个法律咨询窗口、11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辟“绿色通道”,引导退役军人知法用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推动设立4个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专业调解员27人,调解涉退役军人各类纠纷34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权益维护到位、普法宣教到位。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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