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龙岗区司法局(普法办)、区住建局,坪地街道在坪地中心社区丁山河畔小区联合举办“街坊议事堂——聚焦物管‘小矛盾’ 邻里有说法”专场活动,围绕物业管理矛盾相关法律问题及对策展开全面探讨,旨在寻找平衡物业和业主之间关系桥梁,着力依法解决社区居民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龙岗区司法局、坪地街道党工委有关负责人,龙岗区住建局、坪地街道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居民共80多人参加现场活动。
邻里噪音巧化解 多元解纷促和谐
“楼上住户的小孩经常在屋内嬉笑玩闹,声音响、音量大,对我们一家人的生活影响太大了!沟通好几次都没用,报警又觉得小题大做,我该怎么办?”针对街坊代表提出的邻里噪音扰民问题,坪地街道办物管办梁仕艺指出,居民首先可以向物业反映相关情况,让物业出面协调解决,物业会第一时间对管理区域内的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在积极协调处理邻里纠纷的同时,物业也会加强邻里之间的交流与理解,倡导邻里互助、和睦相处。
坪地街道办物管办梁仕艺解答邻里噪音扰民问题。
堆放杂物非小事 楼道添堵需担责
针对街坊代表提出的楼道杂物堆放的问题,坪地街道办应急管理办杨杰指出,楼道是公共空间,楼道堆放杂物会带来安全和消防隐患。针对这种行为,物业首先会进行沟通规劝,清理杂物,若沟通未能起到作用将会采取法律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将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坪地街道办应急管理办杨杰解答楼道杂物堆放问题。
文明养犬依规定 “宠”爱有方更安全
近年来,随着养宠人士逐渐增多,宠物失管问题也逐渐成为小区里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针对街坊代表反映的小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坪地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倪隆欣从法律法规角度给出了处理办法,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首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如果发生养犬侵权事件,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坪地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倪隆欣讲解养犬相关法律法规。
高空抛物已入刑 物业制止有责任
针对街坊代表提出的高空抛物问题,龙岗区住建局物业监管科李晓彬从法律、条例层面进行阐述。首先,他指出高空抛物行为属于刑事行为,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需要从督促提醒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做好警示提醒、配合相关部门的救援和执法、协助做好技术防范措施四个方面解决高空抛物行为。
龙岗区住建局物业监管科李晓彬解答高空抛物问题。
物业服务不满意 取证、诉讼解合同
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意怎么办?不交或者少交物业费可取吗?如何依法更换小区物业服务公司?针对街坊代表提出的问题,陈良律师表示,首先要以物业服务是否达到双方合同约定作为评判标准;其次,及时取证,在诉讼中证明物业公司履约不符合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少交、不交物业费或者解除合同。再次,在合同到期后,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一致决议更换物业公司。
楼房漏水联系为先,取证调解和谐为重
针对街坊代表提出的楼房渗水问题,邓小佳律师建议,出现渗水情况,可以从联系楼上业主、检查漏水原因、通过拍照和录视频对现场进行取证、寻找物业或人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诉讼的一系列步骤解决问题。
此次活动历经一个多小时,现场气氛活跃,居民也对小区物业管理的话题展开热烈讨论。他们提出了财物被盗能否找物业、房东是否可以停水停电对待迟交房租的租客等问题。现场嘉宾分别从条例规定、合同履约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解答。居民纷纷表示,本次活动针对性、实用性都很强,为化解物业矛盾、平衡双方关系、营造和谐社区提供了有效的建议。
现场观众提问。
物业管理服务是保障居民生活品质的关键环节,也是完善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为提高物业企业和业主的法治意识,推动社区和谐发展,龙岗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隐患的高效排查和源头治理,以物业小区为重点,推动物业小区联合调解平台建设,高效化解邻里纠纷,协调物业企业和居民的关系,有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使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编辑 刘思凡 二审 麦苗茵 三审 崔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