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源头解,社区普法开“良方” !龙岗区“街坊议事堂”助力物业纠纷多元化解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王一琳 邹仪 文/图
2024-05-20 18:25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物业纠纷源头解,社区普法开良方。       下一步,龙岗区司法局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物业和居民进行沟通协调、理性协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就地化解,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平。

5月17日下午,在深圳市司法局(普法办)指导下,龙岗区司法局(普法办)、龙岗区住建局、龙岗街道办联合在龙岗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举办“街坊议事堂——聚焦物业纠纷,依法用典除病灶”活动,引导居民依法解决物业矛盾纠纷,推动基层法治化建设水平。龙岗区司法局,龙岗街道办有关领导,龙岗区住建局业务科室、龙岗社区工作站及群众代表共70多人参加了活动。

停车困局如何解?多措并举疏症结

“小区的停车位太少了!晚上回来根本找不到停车位”“现在是机动车和电动车都抢着地方停车,秩序太乱了!”“小区能不能自行处置闲置空地用于公共停车?”活动一开始,街坊代表便提出了居民反映强烈的小区村社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龙岗社区“法律明白人”夏静建议物业可以从合理规划停车位、优化道路布局、加强交通疏导、宣传交通法规、鼓励居民绿色出行、协调周边区域停车位等方面对居民停车进行疏通和引导,多措并举促进问题解决。

龙岗社区“法律明白人”夏静解答停车难问题

路边摊便民生,让“文明风”与“烟火气”同行

针对街坊代表提出的路边摊造成交通堵塞的问题,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的边疆律师指出对路边摊的管理要实现放和管的动态平衡。2023年新修订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增加了“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规定,对路边摊进行了一定的放宽。但物业也需要及时对路边摊进行管理引导,与有关部门协同治理,留住城市“烟火气”的同时保持街道社区良好的秩序。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的边疆律师解答路边摊治理难题

共有空间莫侵占,文明守法促和谐

公共空间相邻住户怎么处理?楼道被邻居长期占用怎么解?……针对现场观众提出的小区楼道业主堆放杂物的问题,龙岗街道物管办工作人员刘良金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都有明确规定,走道、电梯厅、楼梯间是业主共有的,在楼道堆放杂物的行为侵占了业主的公共空间,也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针对此类问题,物业公司会通知业主清理楼道内的杂物,并在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的时候,制定管理公约或村规民约进行进一步规范。

龙岗街道物管办工作人员刘良金讲述业主共有空间的相关法律法规

文明养犬受关注,依法依规勿侵权

近年来,随着养犬人士越来越多,社会公众对不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比如犬吠扰民、犬只随地便溺、犬只伤人等。针对文明养犬的问题,来自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的许怿滨律师从小区规约、物业管理、市民意识三个方面提出建议。首先,整个小区制定文明养犬公约,使居民养犬有规可循,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第二,物业管理在小区里张贴宣传警示标语、设置宠物排便区域;第三,市民需要提高文明养犬意识,依法依规饲养宠物。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的许怿滨律师提出文明养犬的建议

活动历经一个多小时,现场气氛活跃。居民对生活中遇到的广场舞噪声污染、杂物堆放等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现场嘉宾从法律规定、实际案例、自身经历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解答。现场观众纷纷表示,本次活动针对性、实用性都很强,为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增进彼此的沟通和理解、营造和谐社区提供了有效的建议。

现场观众正在提问

“物业纠纷是一项牵涉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的综合社会治理活动,是基层治理的一道难题。”龙岗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妥善化解物业纠纷,促进社区和谐发展,龙岗区司法局紧抓“民法典宣传月”契机,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条例,聚焦物业纠纷化解与多方展开全面探讨,旨在向业主及物业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进业主及物业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和理解,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下一步,龙岗区司法局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物业和居民进行沟通协调、理性协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就地化解,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平。

编辑 刘思凡  二审 麦苗茵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王一琳 邹仪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