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官网7月2日消息,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及有关责任人日前被出具警示函。
图片来源:江苏证监局官网
警示函指出,2022年2月7日,东方投行与苏州玖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物智能”)签订协议,成为玖物智能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黄健、刘铮宇为保荐代表人。2023年10月20日,东方投行向江苏证监局提交关于玖物智能的辅导验收材料。经查,东方投行在对玖物智能开展辅导工作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向江苏证监局报送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东方投行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根据该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投行前身是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东方花旗成立于2012年6月,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2020年4月22日,东方花旗更名为东方投行。东方投行在上海、北京、深圳、长沙等地布局业务团队,人员规模超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