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法庭,坪山区为青少年上新型毒品“法治课”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璇玲 文/图
2024-06-19 16:27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以法庭为教室、庭审为课堂,当庭感受了一场“沉浸式”禁毒法治课堂。

6月18日,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坪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开展禁毒主题“开放日”活动,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首例涉依托咪酯贩毒案件,并组织科源实验学校、正阳小学、深圳市宝山技工学校100余名中小学生及4名区未成年人矫正对象走进法院,以法庭为教室、庭审为课堂,当庭感受了一场“沉浸式”禁毒法治课堂。

“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响起,坪山法院首例依托咪酯贩毒案件正式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龙某向吸毒人员蔡某出售5个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交易过程中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民警在被告人龙某处查获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共19个,总净重22.27克。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龙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构成贩卖毒品罪,其自愿认罪认罚,请法院依法判处。

庭审现场,审判员通过规范、严谨的庭审程序和通俗易懂的法言法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最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宣判后,被告人龙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整场庭审井然有序,真实地展现了被告人走上吸毒、贩毒的过程以及被告人对贩毒后果的追悔。旁听席上每个人都聚精会神,直观了解案件审理的整个流程,切身体会到法庭庭审的严肃与庄重,加深了毒品对家庭、人生带来的毁灭性伤害的认识。

法槌的落下,不仅是惩治犯罪,更要让正值青春年华的学生们尽早意识到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的迷惑性和危害性。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池勇秒变“法治副校长”,围绕本次庭审案件现场以案说法,详细讲解了毒品常见种类、吸食毒品的危害、毒品犯罪法律规定和毒品犯罪预防等禁毒知识,警醒大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筑牢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制毒品诱惑,远离毒品侵害,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此次活动,坪山法院结合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进行现场授课,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庭审氛围,直抵人心触及灵魂,从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编辑 刘春雨 二审 谭凤希 三审 上官文复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璇玲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