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惠州市各级部门加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临时价格补贴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确保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保障,价格临时补贴等民生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日前,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围绕“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在问到“怎样评价疫情期间政府对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时,认为“非常满意”的受访者占87.3%,认为“比较满意”的占12.7%;在问到“怎样评价疫情期间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表现”时,90.5%的受访者认为“非常满意”。
上半年价格补贴惠及低收入群众32.1万人次
据介绍,惠州市此次调研对象为市区范围内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其中,城乡低保对象占92.1%,特困人员占3.2%,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占1.5%,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占3.2%。
调研显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惠州市完善了救助政策,于6月1日实施《惠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救助暂行办法》。
该办法重点关注因新冠疫情而陷入短暂困难时期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受疫情影响惠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可根据认定情况,得到1000~8000元的临时救助,通过审核的低收入家庭还可享受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养老服务、专业社工服务、家居改造补贴等8个方面的政策红利。
另一方面,惠州市各级政府严格按照国家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关于“提标扩围”的要求,贯彻落实《惠州市低收入群众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
根据惠州市居民价格消费指数和食品价格单月涨幅情况,今年以来,惠州市及时启动了低收入群众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为全市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1至6月发放价格补贴约5101万元,惠及低收入群众32.1万人次,“从而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相关负责人说。
阶段性实施价格临时补贴“提标扩面”政策
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政府阶段性实施价格临时补贴“提标扩面”的惠民政策,“价格补贴”是低收入困难群众关注的焦点。
调研显示,在问到“怎么评价价格补贴金对家庭的帮助程度”时,认为“帮助很大、极大缓解家庭的经济困难”的占69.8%;认为“有一定程度的帮助,但不能抵消物价上涨带来的压力”的占30.2%。
“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疫情前的2019年12月份,惠州全市的低保户领取到的价格补贴为73.6元;疫情发生后的5月份,低保户领取到的价格补贴为123.6元,价格补贴均已足额及时发放,低收入困难群众对此认可率也较高。”该负责人介绍说。
调研中,不少低保户反映,每月能按时足额领取政府发到低保账户上的低保金和价格补贴,基本能维持生活。疫情期间,居委会还送去了防疫用品,比如口罩、消毒用品等,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困难,针对不便出门的独居老人和残疾人群体,则定期送去生活物资如新鲜蔬菜等,让困难群体感受到了抗疫中的“温暖阳光”。
在调研中,“期盼政府努力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是低收入困难群众集中表达的五种期盼之首,占比达65.1%;“期盼提高救助补助标准”和“期盼降低医疗负担,增加医疗服务”分别占46.0%和47.6%;“期盼帮助实现稳定就业”占31.8%;“期盼扩大救助补助覆盖范围”占22.2%。
为此,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建议继续出台各项控价政策,多措并举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确保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在物价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继续实施好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向低收入居民群体发放价格补贴。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