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深圳普法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06-06 13:37
摘要

近年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普法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科技创新工作全过程,强化科技系统学法用法,积极开展科技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为我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普法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科技创新工作全过程,强化科技系统学法用法,积极开展科技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为我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科技系统普法责任制

(一)成立专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行部署。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全力推进普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普法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普法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清单。推进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局工作职能、工作实际和执法任务,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推进事项,列明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做好经费预算,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普法工作资金保障,将普法经费纳入部门经费预算,确保普法教育学习资料购买、普法宣传培训开展、牌匾印制等经费需求。购买分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科学技术进步法释义》等权威辅助读物,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强化普法工作人才保障,充实法制部门和法律专业人员力量,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

二、强化学法用法,提升党员干部法治能力

(一)完善领导学法制度,开展集体学法活动。局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强化“主要领导评学导读、班子成员领学解读、中层正职参学践读”。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围绕《民法典》《科学技术进步法》《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内容,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局领导带头讲授相关课程。坚持宪法学习常态化,每年组织开展新入职和试用期转正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以及宪法讲座,提升科技系统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意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统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在科技政策研究、法律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协议签订、信息公开、诉讼复议等事项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稳妥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依法答辩举证,按照法律程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根据《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要求,将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强化依法履行科技管理服务职能。

(三)加强干部法治教育,组织学法用法考试。将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我为深圳未来点亮科技树”活动,以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科技政策等为重点,开展专题培训和学习分享,提升科技创新干部素质。选派干部参加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领域跨境协作及国际法律服务等干部教育专业类专题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40课时以上,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组织公务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参加任职法律知识考察,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开展社会普法,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一)组建宣讲队伍,参与公益普法活动。组建相对固定的普法宣讲队伍,选定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务熟练、表达能力良好、熟悉科技创新政策、了解政策实施情况的业务骨干担任政策宣讲员,宣传政策法规知识。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实施普法志愿者服务项目,积极参与“宪法宣传点亮城市地标”等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景区,引导群众树立法律意识,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二)坚持全员普法,全面融入工作实践。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超过1600条,涉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规划计划、政务服务、数据发布、资金信息等,依法答复信息公开申请10件,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官方网站留言办结301条,认真答复12345民生诉求服务平台、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等热线咨询897件,对公众咨询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建设和使用“开放式”“一体化”的业务管理系统,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热情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

(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每年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面对面开展宣讲40多次,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承担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面向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组织《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计划体系等科技相关政策法规专题宣讲会,开展专题科技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普法宣传主题党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政策法规、回答咨询疑问,结合现实生活案例进行讲解,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四、创新普法形式,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强化典型案例运用。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加强以案释法案例发布平台建设,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传播力、影响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利用《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科技创新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听证和专家论证会、发布政策解读等形式,向社会开展普法,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

(二)面向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惠企政策宣讲。开展科技创新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惠企利民系列公益宣讲,采取把企业请来讲解、上门宣讲等方式,联合市税务局对“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讲解暨税法普法,举办科技奖励、企业、人才、科技、金融等方面政策宣讲会10余场次。主办主题丰富的《民心桥》节目、政企通活动、新闻发布会,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科技工作者座谈会,解读政策措施,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对入驻产业用房的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三)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构建科技普法阵地。建立互联网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实行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在部门服务窗口放置政策法规宣传手册,运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对外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构建新媒体普法多元矩阵,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号、微信公众号重要作用,上线运营科技创新“深小创”视频号和抖音号,及时发布政策法规解读、科技项目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相关信息,运用新科技赋能展现智慧创新普法成果,2023年政务微博号发布信息99条,粉丝数超过8700人;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43条,阅读量超80万,订阅数逾11万人。依托深圳市科学馆、深圳市科技图书馆等单位建设广东科技法治宣传基地,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推动设立广东科技普法公益驿站,以点带面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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