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惠州海警局联合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惠东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就两起非法捕捞案开展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2023年11月,林某某、秦某某等11人驾驶渔船使用禁用的电鱼设备进行非法捕捞,被惠州海警局当场抓获。鉴于林某某、秦某某等人非法捕捞的行为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都造成了极大破坏,为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有效推动受损的渔业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在惠州海警局与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惠东县农业农村局的共同监督下,上述案件2名被告人通过购买鱼苗流放海域的方式进行对渔业资源作出生态补偿,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黄鱼鱼苗300余条。
被告人通过直接参与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弥补过错,以实际行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使其深刻地认识到自身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对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此次活动更是一场直观的现场法治宣讲教育,能进一步提升辖区渔船民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
惠州海警局提醒各位群众,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人人有责。当前正值南海海域伏季休渔之际,希望每名渔船民能够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开展渔业捕捞活动,如有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请拨打“95110”海上报警电话。
(图片由惠州海警局提供)
编辑 秦天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吴诗敏 三审 周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