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任务,将全省2751万亩耕地保有量和252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位置分解下达。据悉,近年来,广东在全国开创性大规模实施垦造水田45万亩,已连续三年实现耕地净增加。
在落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面,《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东将实施农用地整理35万亩,整治区内耕地连片度提升10%;到2027年,实施农用地整理80万亩,整治区内耕地连片度提升20%,耕地集中保护成效初显;到2035年,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耕地稳中有增、布局优化,耕地保护目标全面完成,构建“智聚良田,共守耕基”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规划》建立全省耕地集中整治区数据库,自下而上划定省级耕地集中整治示范区12个、市级耕地集中整治示范区21个、县级耕地集中整治示范区131个,示范区范围合计约40万亩,新增耕地潜力约14万亩,实现示范区全覆盖。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优进劣出,叠加“垦五奖一”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支持政策,以点带面,在全省打造一批“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耕地集中整治区,推动实现全省耕地稳中有增。
《规划》还立足资源环境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明确耕地保护重点分区,推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多田套合”。并且,坚持“整体稳定、优化微调、先补后调”,推进现状耕地周边土地和山尾、田头土地复垦或提质改造,探索永久基本农田局部优化调整,推动实现“小田变大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园则园”的原则,因地制宜将山上不稳定利用的耕地调整到山下,山下的果树苗木尽量上山上坡,促进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更加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农业生产规律。
《规划》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积极开展耕地集中连片整治试点,包括积极推进广州市南沙区耕地保护试点方案,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保护新路径;支持韶关南雄市结合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推动“多田套合”;支持河源市东源县探索园林地“上山”,耕地“下山”的林耕空间布局优化路径;支持佛山市南海区和茂名市高州市通过设施农用地、点状供地、用地指标奖励扶持等政策叠加集成,推动耕地集中连片整治。
《规划》对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做好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衔接,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建设,推进土壤改良和酸化耕地治理,加强盐渍化耕地和酸化耕地综合防治利用的研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多渠道提升耕地土壤固碳能力,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规划》也明确,要探索建立“三位一体”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在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耕地保护的普惠性补偿力度和实效;健全耕地保护考核激励机制,开展田长制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地区予以惩罚,进一步加大奖优罚劣的导向力度;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跨县域补偿机制,发挥区域资源价值,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编辑 温静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