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那么有谁知道我们在法律上属于什么人呀......”
近日,龙岗区“八五”普法讲师团走进清林径实验小学,为300余名学生送去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课。
为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及宣传,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龙岗街道联合清林径实验小学举办“民法典进校园”活动。活动采用小班形式进行,同时邀请5位龙岗区“八五”普法团讲师进入班级开展《民法典》普法讲座。这种小班授课的普法形式,使得师生之间的互动更加频繁,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实效。
课上,讲师们将《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结合,围绕“民法典中的法律责任”“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深度普法,通过图文并茂、知识问答、典型案例解读方式,教育引导学生们积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区“法律明白人”向学生们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鼓励他们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与家人一起分享和学习。
龙岗街道和清林径实验小学的此次合作,不仅让学生们对民法典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这也为构建平安校园、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龙岗街道将继续深化街校合作,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