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财讯|业绩预告与年报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金通灵及董事长等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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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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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财讯|业绩预告与年报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金通灵及董事长等收监管函

近日,因金通灵连续6年财务造假,大华所和华西证券等多家中介机构被罚。5月16日,金通灵又因2023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深交所对公司及其董事长等责任人员发出监管函。

深交所监管函披露,2024年1月27日,金通灵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3亿元至4亿元。然而,4月1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为-50,551.07万元。金通灵《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

深交所称,金通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第6.2.1条的规定。张建华作为公司董事长、申志刚作为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述规则中的相应条款。

在监管函中,深交所强调了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并对董事会全体成员提出警示,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资料显示,金通灵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于2010年在创业板上市。该公司主要专注于工业鼓风机、离心空气压缩机、工业锅炉等高端流体机械制造。

值得关注的是,自2017年开始,金通灵连续6年财务造假。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虚增或虚减了12家公司的营收和利润;还与其控股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收和利润总额。

本资讯由AI根据公司公告生成

(作者: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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