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创始人冯仑回应被“限高”,称不涉及本人支付义务
读特客户端综合
05-09 09:00

万通创始人冯仑5月8日晚间发文回应网传被限制高消费,称这是91460200MA5RCFQR3Q(原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小股东以控制的两个公司的公章擅自操作所致,该案面临的被执行事项并不涉及本人的支付义务,本人已通过正常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并未受到不良影响。

5月8日,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冯仑被限制高消费,涉及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为润汉辉(海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去年5月,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344.99万余元。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限制消费令显示,“本院于2023年5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润汉辉(海口)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冯仑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此前,冯仑曾被列为被执行人。2023年3月7日,中国执行信息网显示,冯仑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857.38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23)京04执46号,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

2023年3月7日晚间,冯仑在微博转发风马牛社区微博回应自己成被执行人一事:网传「执行案件」系要求冯仑先生向笃瑕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谓「投资款」引起,但该等款项涉嫌系笃瑕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合同诈骗所得,目前该案已被公安正式刑事立案并在侦查中。

天眼查信息显示,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以从事社会工作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此次强制执行的申请人为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30%;另有新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方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0%及10%。

公开信息显示,冯仑被称为“地产思想家”,曾与潘石屹等人同列“万通六君子”。其现年65岁,于1991年开始领导并参与万通集团的全过程创建及发展工作;1993年领导创立了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参与创建了中国民生银行并出任该行的创业董事;曾任中国民生银行创业董事,未来论坛创始理事。

(综合来源:冯仑个人微博 澎湃新闻 上游新闻 )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伊诺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张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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