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动深圳市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保障我市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根据《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监测与考评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7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市菜篮子基地认定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开展水产基地认定工作。现将2023年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各有关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提供申请材料。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18:00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纸质版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5日18:00前。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邱女士,0755-83070530;张先生,0755-83070182。
材料报送联系人:刘先生,0755-86158683;李女士,0755-86158636。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申报指南
2.2023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申请书
3.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承诺书
4.2023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评分表
5.2023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项目申报受理汇总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
申报市菜篮子基地的企业应当同时符合基础条件和基地规模条件。
1、基础条件如下:
(1)申报基地企业资质: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
(2)经营年限:申报企业运营2年以上、所申报基地经营1年以上;
(3)申报基地环境:生产基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对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4)生产管理:申报基地执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建立可追溯的生产记录档案;
(5)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产地准出制度;申报基地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室、配置必要的检测人员和设施、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常年对其产品进行质量安全准出检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信息档案;
(6)产品回运:申报基地产品50%以上供应本市市场。
与市外企业合作或联合经营的申报基地、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以外、其申报企业还应与对方签订包含参与基地生产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的合作协议、并对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2、基地规模条件如下:
(1)蔬菜水果基地:省外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省内市外基地面积500亩以上、本市基地面积200亩以上;
(2)畜禽蛋奶基地:生猪养殖年出栏1万头以上、肉牛、肉羊养殖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禽养殖年出栏10万只以上、蛋禽年产蛋200吨以上、奶牛存栏500头以上;
(3)水产基地:以池塘、网箱养殖为主的面积在15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体1500立方米以上;
(4)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农产品年初加工配送量3000吨以上;
(5)农产品流通基地:本市区域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年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农产品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
3、申报截止日前1年内、申报基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
(1)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依据财政、海关、税务、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的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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