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6〕4号)、《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6号)、《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7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办理指引详见附件。
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申请人可将申报材料发送至rlzypzk2@lg.gov.cn(创业类申请因材料较多,电子版仅发送申请表),待工作人员查阅后按提示将申报材料纸质件邮寄至本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区人力资源局606室,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755-28910360。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3月1日
申报对象应已被认定为深龙英才的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和技术骨干,且在深龙英才有效任期内。申报对象还须满足在龙岗区全职工作,且合同约定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条件。申报对象自深龙英才认定后,应在龙岗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个人所得税。
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应当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未享受过区级配套资助;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申请个人资助,在社保、个税、劳动(聘用)合同等方面的要求与认定要求不一致的,以认定要求为准。申报对象属于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成员,资助标准如下:
(1)申报对象为团队带头人,可获得一次性资助200万元;
但若带头人为深龙英才A类,且所获上级奖励补贴额度高于200万元的,则按照该额度计算。
(2)申报对象为团队核心成员,可获得年度资助32万元,但核心成员为深龙英才A或B类,且已获上级奖励补贴额度÷已获上级资助年次>32万元的,则按照该额度计算。
(3)申报对象为团队技术骨干,可获得年度资助额度=人均40万元÷5,具体额度以团队分配方案为准。
申报对象属于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资助标准如下:
(1)申报对象为团队带头人,可获得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但若带头人为深龙英才A类,且所获上级奖励补贴高于100万元的,按照该额度计算。
(2)申报对象为团队核心成员,可获得年度资助16万元;
但若核心成员为深龙英才A或B类,且已获上级奖励补贴额度÷已获上级资助年次>16万元的,则按照该额度计算。
(3)申报对象为团队技术骨干,可获得年度资助额度=人均20万元÷5,具体额度以团队分配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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