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生效日期: 2022-03-01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6〕4号)、《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6号)、《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7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办理指引详见附件。

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申请人可将申报材料发送至rlzypzk2@lg.gov.cn(创业类申请因材料较多,电子版仅发送申请表),待工作人员查阅后按提示将申报材料纸质件邮寄至本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区人力资源局606室,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755-28910360。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3月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类人才资助申报指引.doc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120.00(万元)
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应属于以下三类之一 1.创新杰出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他经认定的深圳市杰出人才。 2.创新领军人才。包括:经国家、省、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3.青年创新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技创新者;获创新类比赛有关奖项的深龙英才。 申报对象应已被认定为深龙英才且在深龙英才有效任期内;同时满足在龙岗区全职工作,且合同约定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条件。 此外,自深龙英才认定后,申报对象需在龙岗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创新杰出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应当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未享受过区级配套资助。
扶持政策:
创新杰出人才:年度奖励补贴额度为120万元; 首次申请资助的杰出人才所在单位,可申请100万元工作经费。 创新领军人才:首次申报资助额度=人才已获上级资助额度÷人才已获上级资助年次×0.5; 再次申报的以首次申报资助实际所获资助额申报,当次资助额度不超过上级最高资助总额度的10%(末次申请的除外)。 对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技创新者和获创新类比赛有关奖项的深龙英才,每年资助金额=10万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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