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广交会展位费资助事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1-11-30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加第130届广交会线下展示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切实减轻参展企业负担,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183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广交会展位费资助事项)预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进行预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

特别提醒:请各申报单位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有误信息无法修改。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各单位须自主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广交会展位费资助事项)预受理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30日

相关附件
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广交会展位费资助事项)预受理申报指南.doc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需为在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实际完成线下参展活动且已支付标准展位费用,并取得发票和相应支付凭证的深圳对外贸易企业。
扶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获得按深圳参展企业标准展位费实际支出的全额资助,如超出资金预算规模,则按比例折算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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