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启动受理2021年《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第二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1-10-11

各金融机构、企业:

根据《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1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金规〔2018〕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我局拟于10月12日-11月12日集中开展2021年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第二批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申报主体以及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一)申报项目:无还本续贷支持项目、过桥资金贴息项目、企业发债融资补贴项目。

(二)申报主体、申报材料:按照《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周二)-2021年11月12日(周五)。

三、申报途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择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注册、填报有关信息,按照《申报操作指引》递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经审核通过后,请于11月1日(周一)-11月12日(周五)将纸质资料递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其中,申请过桥资金贴息的企业需提前在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注册(https://www.o-banks.cn或“深圳金服平台”APP)。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奖励申请表

2.深圳市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奖励项目明细表

3.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贴息申请表

4.深圳市企业发债融资补贴申请表

5.深圳市协助发债融资机构补贴一览表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10月11日

(咨询电话:黄小姐,88125069;杜小姐,88125520)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奖励申请表.docx附件2:深圳市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奖励项目明细表.xlsx附件3: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贴息申请表.docx附件4:深圳市企业发债融资补贴申请表.docx附件5:深圳市协助发债融资机构补贴一览表.xls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50.00(万元)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向深圳市小微企业发放无还本续贷贷款的银行; 2.向深圳市政策性的地方金融机构申请过桥资金的中小微企业; 3.在深圳市完成融资且成功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企业; 4.协助企业完成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增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
扶持政策:
1.无还本续贷支持项目 申报单位最高可获得单笔贷款补贴金额10万元,奖励金额按照单笔无还本续贷贷款金额的2%计算。 2.过桥资金贴息项目 申报单位可获得年度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市财政将按照过桥资金以当期基准利率计息,给予申报单位50%的贴息。 3.企业发债融资补贴项目 若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完成融资且成功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企业,则申报单位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补贴,补贴按照发行规模的2%计算; 若申报主体为协助企业完成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增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则申报单位单个项目按照发行规模的1%,最高10万元的标准获得扶持金额,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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