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上市企业短期流动贷款贴息”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1-07-28

各有关企业:


2021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上市企业短期流动贷款贴息”项目现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2021年8月11日18:00。此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在收到系统短信通知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二、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


三、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


(一)资助对象已在境内主板(含原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并经区上市办认定;


(二)已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 (www.nszhirong.com)完成项目备案工作,获得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贷款,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的人民币贷款;


(三)贷款结清时间为2020年,贷款实际存续3个月及以上,贷款到期没有发生逾期还款、欠息等违约行为;


(四)详见附件《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上市企业短期流动贷款贴息”项目操作规程(2021年度)》。


四、注意事项:


1、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首页演示内容,并认真阅读项目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申报。在注册登录中遇到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政策咨询电话:26542919、26542896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附件
附件: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上市企业短期流动贷款贴息”项目操作规程(2021年度).doc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200.00(万元)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符合的条件: (1)已在境内主板(含原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 (2)企业经过上市办认定,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3)已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 完成项目备案工作。 贷款须符合的条件: (1)由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借款。 (2)在2020年结清,实际存续3个月及以上、一年以下。 (3)到期时企业未产生逾期等不良征信记录
扶持政策:
申报单位每年可获得最高200万贴息扶持,扶持额度最高为短期流动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